176 巨人之志(1/2)
事实上,将“神灭无鬼”引入蓟国。
乃蓟王深思熟虑。
举重若轻之举。
然若仅是让王允弟子,入太学坛,传道授业。
孤掌难鸣,久必为儒家所灭。
故刘备新建“方技馆”,令其容身。
如蓟国将作馆、国医馆,于实践中不断发扬光大。
茁壮成长。
所谓学以致用。
实践乃检验真理之唯一标准。
又说存在即是真理。
蓟国机关之利,深入人心。
老农一人,日种一顷。
如此便利,如何能轻易舍弃。
若方技馆,能有将作馆之利国利民,即便再有闲而无事者,百般挑剔,亦当哑口无言。
趋利避害,人之常情。
所谓“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无故夺人之利,智者不为。
若能令天下,皆晓以利害。
方技馆,自当稳如泰山。
五日小朝,紧随十日大朝。
百官列席,蓟王就位。
此时。
蓟王欲立“方技馆”之事,与会官员,多已悉知:主公为制妖言惑众,故将方技收归己用。
此亦是蓟王有意为之。
且看群臣如何反应。
蓟王才好适时应对。
见百官肃穆,正襟危坐。
蓟王环视群臣,娓娓道来:“少时,孤与母,居楼桑。
一年雪大,有太平道徒数人乱入村中。
施雕虫小技,欲妖言惑众。
被孤当面揭破,掩面遁走(甯姐姐:哦?)。
从此往后,楼桑妖人绝迹。
后北地皆信太平。
然十里楼桑,却无人信。
何也?
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方术一途,虚无缥缈。
登仙之旅,无迹可寻。
然,方技却不同。
若不为升仙,利国可乎,利民可乎?”
见百官齐看。
上庠令郑玄,心平气和,起身奏对:“主公明以照奸。
若方技为国所用,当大有裨益。”
郑玄乃蓟国文坛泰斗。
郑学被蓟王引为治国之术。
足见一斑。
今,话出其口。
百官皆暗松一口气。
刘备欣然点头:“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自武帝以来,大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统一思想,功在千秋。
然,‘工善其事,必利其器’。
又曰:‘得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方技馆网罗天下‘经方’,为国所用。
试想,若历代经方所录之‘奇术’,蓟国上下,皆见惯不怪。
便有心怀叵测,妖言惑众之徒,又岂能轻易得逞。”论科普的重要。
“主公明见。”百官下拜。
黄巾之乱,荼毒剧烈。
蓟国百官、百姓,多深受其害。
将心比心,如何能不切齿生恨。
今黄巾覆灭,群盗蜂起。
又有巴郡妖巫张修反,号为五斗米师,郡县不能敌。
眼见今汉屡遭妖贼所乱,蓟王岂能束手待毙。
如前所说。
立一家国公敌,自当同仇敌忾。
此次此刻,此情此景。
还有比太平妖道,更合适的人选吗。
面对生死大敌,迫切的生存需求。
让蓟王推出“方技馆”,变得合情合理。
剥离“神鬼”,更是大势所趋。
“郑公?”刘备居高笑问:“若立方技馆,主令一职,当取何名?”
“主公立方技馆,网罗天下经方,乃为‘解世俗之疑,辨是非之理’。
此举,与王仲任不谋而合。”郑玄起身奏道:“王仲任有言:‘孔子不王,素王之业在《春秋》;然则桓君山不相,素丞相之迹在于《新论》者也。
’今方技虽属杂家,却有‘大用’。
何不各取一字,称‘大素令’。”
“王仲任曾言,‘万物之生,皆禀元气’。
‘元’者,始也。
或可改‘元素令’。”刘备一锤定音。
“主公明见。”郑玄拜服。
比起悬而未决的门下令,元素令人选,蓟王却颇为急迫:“何人可为方技馆元素令,诸位可有合适之选。”
“臣,举荐一人。”正是河内名士,新昌令司马直。
“叔异举荐何人?”刘备颇多意外。
“温县常伯槐。”司马直起身奏报。
常林,字伯槐,河内温县人。
少时家贫,好学多智。
数年前,白波,黑山势大,避乱上党,耕种山阿。
逢旱极而蝗,左右颗粒无收,独常家坞壁丰收,于是尽呼比邻,升斗分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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