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3章 1.142 古今一也(1/2)
因何将海外十洲之地,皆分封子嗣。
只因,唯蓟国崇尚《荀子》,行“内圣外王之道”。
唯蓟王子嗣,自幼言传身教,方能将蓟国之一切先进便利,放之四海而皆准。
此乃蓟国共识,毋庸置疑。
尤其荀子,『制天命』、『性本恶』、『法后王』。
深入蓟人心。
蓟王诸多行事。
皆可,以“法后王”概括。
先论荀子“法后王”者,乃太史公司马迁。
《史记·六国年表》:“《传》曰:‘法后王’,何也?
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
“法先王”与“法后王”,乃儒家不同派别,之政治主张。
“先王”指上古帝王:尧、舜、禹、汤等。
先王德政,典籍多有记载。
如尧禅于舜、舜选贤能、大禹治水、商汤伐桀、武王伐纣等。
素王孔子、亚圣孟子等儒家先贤,对“先王”皆推崇备至,或言传身教;或“言必称尧舜”。
荀子遂将“法先王”,概括为儒家治世之本。
自汉武大帝。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儒学遂成封建王朝,二千年之正统。
“法先王”亦为历代王朝。
奉为金科玉律,凡国有大事,皆要归本溯源,从“先王”处,寻求解决之道。
诚然。
儒家“法先王”,亦非墨守成规。
《礼记乐记》云:“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
与“法先王”相对应,便是“法后王”。
“法后王”乃荀子提出。
指“取法今王”。
荀子认为:“故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古今一也。”言下之意,先王的礼乐制度,代代相传。
故后王之法,实为上古圣王之迹。
于是,“法后王”即“法先王”。
前后传承有序。
荀子门生韩非子,又进一步提出“尊今王”:“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韩非子认为,应当因地制宜,因时化育,制定国策。
断不可,食古不化。
对“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法先王”之说,并不以为然。
荀子“法后王”与韩非子“尊今王”,最大不同。
便在于,荀子以为,“古今一也”。
后王之政,乃先王之迹。
古今王者,传承有序。
而韩非子以为,“治世不一道”。
于是“国不法古”。
今时王朝,无需效仿古代。
斩断了古今之联系。
正因如此。
荀子虽屡遭非议,言其“儒法合流”。
然荀子乃出儒家门下,天下无有异议。
韩非子,“无君无父(注①)”,必是法家无疑。
于是乎。
凡新朝创立之初,皆效法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轻装上阵,革弊除积,所向披靡。
然待稳坐江山,皇位传承有序。
却又纷纷,“尊圣敬贤”。
极力寻求并佐证,王朝更迭之正统。
国策亦由“治乱用法”,渐向“治世用儒”,悄然转变。
以求达到二家平衡:“儒法合流”。
便是所谓“儒皮法骨”。
于是才有,后人慨叹。
“尝谓三代以下之天下,非孟子治之,乃荀卿治之。”
再看蓟王行事。
无论《二十等爵》、《圩田制》、《编户齐民》,皆出“先王之法”。
然蓟王并未墨守成规。
而是因地因时而变。
《二十等爵》,权力与义务,相匹配。
《圩田制》,允许先行举债,分期偿还。
《编户齐民》,分户而不析产。
诸如此类。
蓟王之法,实为先王之迹。
故“法后王”即“法先王”。
蓟王新政。
继往开来,传承有序。
正出《荀子》,大儒学无疑。
正因蓟王行事,『有礼有节』、『循规蹈矩』。
故才为天下所敬。
一言蔽之。
身处儒家一统朝野之大汉皇朝。
岂不言儒?
窥一斑而知全豹。
天下名儒,纷至沓来。
正因蓟国以《荀子》为基,开立大儒学。
且汉室三兴在即。
以颍川荀氏《家学》为代表。
《荀子》一派,必然兴盛。
待炎汉三兴,当为显学。
儒宗将《荀子》,入列《五书》。
其用意,不言自喻。
知微见著。
通晓蓟人『法后王』。
荀子『制天命』、『性本恶』,于蓟人而言,其所作所为,亦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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