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 从夫之义(1/2)
元妃言中所引,乃出《尚书·微子之命》。
“作宾于王家”,原指客卿,今假“堂上宾”,意指为蓟王妃也。
后世亦有“堂客”,指代妻子。
谓夫妇一体同心。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更加蓟王三兴在即,立后汉万世基业。
身为蓟王妃,又诞下王嗣。
从此绵绵瓜瓞,自当“与国咸休,永世无穷”。
反观,诸夏仙门,多有凋零,不复先前。
好比先秦,百家争鸣。
传至如今,儒学一统百家。
百家所剩无几。
料想,仙门亦难逃定数。
心念至此,紫元柔声叹道:“王妃所言是也。”
譬如西王母。
周时乃母国,可与穆天子,分庭抗礼。
冰原内外,政教同体。
皆是母国,部落联盟。
后渐衰败,秦汉以来,只为修仙门派。
若非,时钟存慧贵妃,豪掷亿钱,聘娶上元、云华并七玉女入家门。
化干戈为玉帛,结二家之好。
得巨额门俸,西王母,这才笼络古羌各部,重立东女国。
蓟王为兴家国天下,又亲征北天竺,为大汉辟得广袤万里,三登沃土。
纳千五百万,天竺各种入汉。
更为诸夏仙门,除佛国之祸。
试想。
洛阳时,上元执事四百尺千秋观。
为说蓟王灭佛,不惜舍清白之身,施仙门禁术。
已求蓟王改弦更张。
窥一斑而知全豹。
彼时,势如累卵。
仙门,存亡在即。
可想而知。
即便上元、云华,并七玉女,嫁入蓟王家门。
亦时刻身负,灭佛重任。
待蓟王攻灭北天竺。
至此。
上元、云华,师门恩怨,一笔勾销。
与西王母派,行断舍离。
侍奉夫君,再无二心。
西王母,必心知肚明。
故不念旧情。
另遣四女,携墉宫九玉女,远赴蓟国。
九玉女,执事靖陵司金馆。
紫元则入蓟王家门。
“代行王母事”。
或曰,“代王母行事”。
一言蔽之,女生外向。
《白虎通·封公侯》:“男生内向,有留家之义;女生外向,有从夫之义。”
是故,上元、云华,身份转变。
亦是人之常情。
无可指摘。
更有甚至,蓟王劳师远征,除仙门大患。
上元、云华,自持有功,前情已报。
于师门,仁至义尽矣。
于是。
王母另遣四女,紫元夫人东来。
亦是知人善用之举。
料想,紫元并九玉女,必身负使命而来。
使命未能达成,自无从脱身。
需为王母所用。
既是同门,又是姊妹。
元妃这便明言:“四姐欲入家门,需效竹隅女主。”
“此言何意?”紫元遂问。
“为东女王,可乎?”元妃追问。
略作思量,紫元这便醒悟:“东女国风,不与竹隅同。
女王若薨,则求宗女二人而立之。
长者为王,次为小王,若大王薨,即小王嗣立。
或‘姑死妇继,无有篡夺’。”
换言之。
东女承位,有二法:其一,宗女二人;其二,姑死妇继。
宗女二人,乃指宗室之女,且非出女王嫡亲。
姑死妇继,乃指女王薨后,由家中儿媳继位。
料想,儿媳,必出宗室。
与罗马帝国,养子继承制,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此举,既传承有序,又可防一枝独大。
“宗女,可也。”元妃早有计较:“夫君,‘三百子嗣’。
若以东女王论,皆出宗室也。”
“如王妃所言。”紫元这便醒悟。
父系、母系,着眼不同。
譬如,紫元为东女国主,上元之女,便可承其位。
云华之女,亦可。
殿中七美人若有女,亦无不可。
如此一来,西王母国,皆可为蓟公主封地。
循母国习俗,乃称女国。
循大汉风仪,则称汤沐邑。
虽各有出处,然殊途同归。
换言之,若东女国,可为蓟公主,汤邑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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