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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一国之主(2/2)

人,总有理由。

一言蔽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是真心还是假意,先不谈。

能否如先主这般,恪守一生。

乃至盖棺定论。

母亲问刘备:从妹为妾,如何舍得。

若是从兄,自然舍不得。

若为蓟王,自欣然舍得。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诸如甘宁这般豪杰。

不怕枪林箭雨,只怕销魂蚀骨,情毒噬心。

“温柔乡是英雄冢”。

蓟王以备不虞。

国之栋梁,不可不防。

窥一斑而知全豹。

此,便唤做王者之心。

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勿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叹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谓“礼尚往来”。

果不出众人所料。

得蓟王豪礼馈赠,倭女王倾尽所有,尽其所能。

不惜贩来数万倭女,充作回礼。

何为恩义。

受人以恩,报之以义。

这便是我,大汉伦理。

盗牛人得布半匹,因而悔过。

其中所含义理,又岂只值布半匹。

得五万倭女,又得对马岛开港之权。

及女王许诺的“博多港”。

换言之。

时下邪马台国,位王都于后世九州岛北部。

与大汉甚近。

而那些“长人”倭女,传言乃东渡秦人之后。

世代以秦为姓。

乃岛上贵女。

国中贵女皆被倭女王遣来,足见诚意。

刘备对倭女,兴趣寥寥。

然倭女王之意,亦不好推辞。

此,关系到两国交好。

当慎重。

先前。

蓟王在西域时,曾将疏略篡位王和得,后宫三千佳丽,明码标价,公开招夫。

竟被人诟病:轻视胡女。

按后世说法,“有物化女性之嫌疑”。

对此口诛笔伐,蓟王坦然接受。

于是乎。

此次反其道而行之。

蓟王已命人将暂住济州港的数万三韩青壮,分批运来泉州。

排设“游船”。

青壮居舱内,倭女自舷窗窥探,择心仪之选。

两情相悦不过是前提。

至于成家立业,自当依照汉礼。

不得有丝毫省略。

礼法,礼法。

无礼焉有法。

梯秀此来,乃为常驻使节。

将与蓟国商讨,通邮、通航、通商、客庸等,一系列的邦交事宜。

刘备索性在泉州港城,立邪马台大使馆。

与邪马台国,签订邦交协议。

之所以是邪马台大使馆,而非倭国大使馆。

因蓟王乃是大汉藩国,邪马台国亦是倭国之一。

如此,国格相对,未曾僭越。

即便如此,谨慎起见。

刘备仍六百里上表朝堂,请陛下圣裁。

想必陛下,定会成人之美。

蓟王今季上计六亿三千余万,轰动朝野。

蕞(zuì)尔小事,何必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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