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二百六十三章 论表情管理的重要性(1/2)

那就是弘能够在自己使用黄泉比良坂的时候,同步使用神威。

从而,达到跟随自己一同穿梭的情况。

因此,他才放弃直接传送会原世界的传送门。

他可不想让弘跟着他一起传送回原世界。

那样,他将弘控制在天之御中空间的目的就落空了。

那可不是1号想要看到的。

他之前的想法是将弘滞留在天之御中空间,自己回到原世界。

再次控制神树,吸干人类,反补给自己。

这样拥有足够的查克拉之后,再去天之御中空间干掉弘。

可是,他也没想到弘居然能够在天之御中空间跟随意穿梭,甚至还能控制一部分天之御中空间。

这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

不过,经过几个空间的慌乱,他就想到了办法。

这次,他开启的黑色传送门的位置,是在自己的左侧。

弘控制的巨大砂掌,是从他的右侧袭来的。

这样,如果他的算计没错的话,他会被砂掌拍入酸空间。

在传送到酸空间之后,他立刻发动黄泉比良坂,回到原世界。

这样,弘顶多使用神威来到酸空间。

等弘到了酸空间之后,他恐怕早就通过黄泉比良坂回到了原世界。

而弘则会被留在天之御中空间,无法出去。

这样,他就能趁这个空挡,完成他之前的计划。

在他看来,他的这个计划天衣无缝。

事实也如他所想一般。

巨大的砂掌,将1号瞬间拍飞出去。

精准地朝着他使用黄泉比良坂开启黑色查克拉门飞去。

见到一切如同自己的计划一般实行,1号露出了一个胜券在握的表情。

就是这个表情,让弘产生了一丝警觉。

他之前总觉得想要从1号身上扒技能,有些为时尚早。

可是,看到1号的这个表情,弘立刻改了注意,直接对已经半个身子进入黑色传送门的1号,使用了神级治疗术。

原本,还觉得胜券在握的1号,正万分开心的畅想消灭人类之后,将弘踩在脚下的情景。

突然,一道金光没入他体内。

随即他破败的身体,瞬间就被修复,连本来已经失去的左手左脚,都重新长了出来。

换了旁人,见到身体这种变化,肯定会非常兴奋开心。

可是,换成早就已经了解了弘能力的1号。

可就不会这么想了。

脸上的笑容在身体恢复的那一刻,被冻结。

脸色也从红润变得有些惨白。

他心中开始担心,弘如果从自己身上获得了黄泉比良坂和天之御中,自己的计划就彻底玩完了。

按照计划,他通过黄泉比良坂回到了原世界。

不过,他却没有半分松懈,神情紧张地感知着周围的一切。

同时心中祈祷,弘不会获得自己的黄泉比良坂和天之御中。

只是,他并不知道,弘前世有个定律叫做墨菲定律。

其中有一条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

画面切回沙漠空间。

弘在给1号使用过神级治疗术之后,就等着看系统提示。

“叮,帮助1号肢体重生,获得能力黄泉比良坂和天之御中,积分10w点。”

见到果然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两个能力,弘开心地笑了起来。

“天之御中!”

画面一闪,弘就出现在了自己的天之御中始球空间。

弘的始球空间和1号以及大筒木辉夜的始球空间完全不同。

只见空间中春意盎然,植被茂盛。

根本不像1号的始球空间一片废土景象。

随后,弘又逛了一会自己的天之御中空间。

不过,新鲜劲很快就过去了。

弘才想起,还有个1号要等着自己收拾。

万一1号在这个空挡,控制神树消灭了人类。

那就真的搞笑了。

“黄泉比良坂!”

弘一个念头,面前就出现了一个黑色传送门。

看着这个传送门。

弘不由感慨,传送是越来越方便了。

之前,他刚开始能够使用飞雷神之术的时候,他就已经兴奋的不得了了。

感慨终于可以不用来回奔走了。

随后,他又从带土那里获得了神威。

获得神威空间之后,弘就觉得更方便了。

不仅可以通过神威空间传送。

还可以将神威空间当做随身空间。

现在获得了黄泉比良坂和天之御中。

传送变得更加方便了。

同时,连随身空间都变得更加庞大了。

从1个空间,扩展到了六个空间。

当然,也就始球空间比较适合人类暂留,以及存放物品。

不过就算如此,始球空间也比神威空间大了不知道多少。

......

1号在原世界等了许久,都没有见到弘出现。

他就认为弘没有从自己身上获得黄泉比良坂和天之御中。

高悬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可是,当他飞向空中,准备控制神树吸干人类的时候。

弘出现了。

在出现的瞬间,弘就看到已经飞向空中的1号。

默默地将两只手的食指和中指勾在了一起,结了一个和解之印。

在这个印结成的瞬间,月亮上的血红色轮回写轮眼直接消失。

同时,世界各地,被挂在神树上的人们,从神树上掉了下来。

撕开缠在自己身上的藤蔓,一脸疑惑地看着周围。

他们刚才做了个梦。

有的人是一个荒诞不羁的梦,有的则是一个甜蜜的梦。

不过,他们对于回到现实世界,似乎还是很高兴的。

而,空中的1号此时,却对着恢复原样的月亮傻了眼。

自己是在做梦吗?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