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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零一章 架构(2/2)

那你们便想错了。

之前本相已经说了,要进行共管共治。

内阁上下所行政令都非出自个人。

朝廷将设议政会,由大周各州府朝廷各衙门推举品行端正,贤能有德之人进入其中,担当制定政令之责。

朝廷重大政令均需议政会商议而决。

定议之后,内阁方可推行实施。

议政会未能决议之事,内阁无权推行。

内阁首席以及辅臣的人选也需由议政会推举任命。

内阁首席大臣有总领政务之权,也应承担其责。

每一年,内阁诸臣各衙门主要官员均需向议政会述职,若有不称职之官员便及罢免。

所以,诸位听好了,议政会才是我大周最高权力之所在。

所有重大人事任免,重大政令发布,皆需议政会商定而决。

都听明白了么?”

众官员听到这里,脑子活泛的人已经听懂了,头脑里已经勾勒出了一个基本的权力架构的画面。

议政会为最高权力决策衙门,内阁则是具体做事的衙门。

内阁首席个辅臣虽有具体权力,但议政会才是他们的顶头上司,约束着他们的行事职权。

议政会由多人组成,共同决议,这才是整个架构的核心精髓之处。

如果按照林相描绘的这种情形,则无一人可以拥有一切权力。

权力确实是共享,国家确实是共治的。

但这显然还有许多疑问,还远远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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