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回 郭嘉显神威(1/2)
刘明一听郭嘉所言,脑袋当时就嗡了一声,头脑一片混乱。
要说跑车没找过小姐的,在现代开车的人里还真少。
可十分不幸,刘明就是其中的一员。
刘明稍为静了一下心神,心中暗自嘀咕:郭嘉啊,郭嘉。
你这不是添乱吗?
我这面还有一个‘金钗盟’主义分子没搞定呢。
你怎么又冒出来一个军妓了。
你自己风liu快活,也就算了,怎么还敢这么的大张旗鼓,明目张胆的建立军妓营?
你不知道我们国家正在扫黄打非,这要是抓你个顶风作案,看你怎办?
不过刘明这些心里话,还真不能和郭嘉说,现在这会儿好像还没有扫黄打非等说法。
刘明只得正色对郭嘉说道:“奉孝熟读圣贤之书,怎么能提此龌龊之建议!”
郭嘉一看刘明如此说法,这才真的知道,刘明是真的不知道军中应该设有军妓营这码事。
暗自庆幸自己问了这一句,是问对了。
要不还不坏了主公的大事。
当下郭嘉也肃然的对刘明说道:“主公,军妓之说,自古有之。
男女之交,乃是人伦大礼。
有何龌龊可言。
上古之时,周天子兴义兵,讨伐商纣,募四野之民,此时的诸侯交战,乃是随战随征,无常驻之兵,故无军妓之言,可时至春秋,各诸侯皆备常驻之兵,士兵常年驻守,经年厮杀,军妓之说,也油然而起。
据《战国策-东周策》所载:齐恒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
管仲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恒公,非自伤于民也。
主公,这齐恒公,管仲设置女闾的目的就是防止士兵常年禁欲而哗变,并征其夜合之资以富国。
只不过为防民怨,才以他国女子之说,作为掩饰。
而且,从此之后,天下诸侯效仿。
到了我朝,天下一统,再无其他诸侯国,也无借口可掩饰,先皇汉武大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中无妻者。
此乃是我先皇之圣明。
也可见军妓营直设置,实乃是军中之必需。”
刘明此时已经被郭嘉说晕了,没想到古人的道理那么多,成立个军妓营,都说得那么得冠冕堂皇。
郭嘉稍为停顿了了一下,悄悄观察了一下刘明得反应,见刘明目光呆滞,若有所思的样子,心中暗自得意:主公,你也有不知道的呀。
不过,这打铁趁热。
我还得给主公再说上几句。
郭嘉重咳了一声,领了一下刘明得心神,继续进言道:“主公旦请思之,我朝的军士,包括正卒、更卒和戍卒等三种。
一曰:正卒。
即正式之兵役。
凡在规定的年龄里,每个成年男子,必须在本郡充当,或步兵,或骑兵,或水军一年;如遇战乱,兵祸,还需延长服役之时间。
二曰:更卒。
年满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之男子,每年要在郡县服一个月的劳役,称为之更卒。
由百姓亲自服役的叫‘践更’。
出钱由朝廷雇人代役的叫‘过更’。
而之所以让百姓二十三岁才开始服役,是因为男子二十而傅,种地三年,积粮一年,才能在离家服役之时,而不影响家中之生活。
三曰:戍卒、卫士。
我朝规定每个男子一生中要到边境上去屯戍一年,或到京师去服役一年。
到边境屯戍的叫‘戍卒’,到京师服役的叫‘卫士’。
此上三种,为我朝之现况。
可实际上,我朝不会每年都需要这么多的军士,更不会一次性的叫百姓都来服役。
所以,百姓多是交纳一定的代役金,或是更赋,由朝廷代为雇用兵卒。
而这些被雇佣的兵卒,可并不是只当个三五年的士兵就算了。
市井之间有歌谣《十五从军征》,那上面唱道:‘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可见募兵所来之军士,服役的漫长,而在如此漫长的当兵生涯中,如果没有军妓,岂不是让他们这些长期服役的军士,如受阉刑。
长久以往,士兵焉何能够不生哗变?
而他们在长时间的禁欲生活之后,又如何能够控制自己不骚扰地方?
并且在那行军作战之中,又如何能够够控制自己不起暴行?”
刘明被郭嘉说得真是大开眼界,尤其刘明细思之下,觉得其中大有道理,自己以前在部队当了三年和尚兵,并且在跑车后也从来没找过女的,所以在来到古代组织部队的时候,根本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现在听郭嘉一说,又结合了自己刚刚成亲的经验,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怪不得自己在部队哪会儿,就常听人说‘当兵过三年,母猪赛貂蝉。
’即使是跑车的时候,那些其他的司机,也都是借机找小姐去呢?
而且,即使是在现代的其他国家当中,好像还是有这个东西的存在。
如此看来,人的正常需要,果然是不能禁止的。
不过,这会不会对那些女性太不公平了?
虽然张秀儿的‘金钗盟’主义,自己是绝不认同的,可郭嘉这蹂躏女性的军妓营,是不是也太过了?
能不能用其他的方法来解决士兵的饥渴问题?
刘明左思右想之下,不得其解。
无奈之下,问郭嘉道:“奉孝,这些女子同为父母所养,若是如此作践于她们,我们于心何忍?
这军士禁欲之苦,我们是不是可以用其他的方法解决?
例如为他们成家立室,或是每三年一换兵卒?”
郭嘉闻言冷笑了一下,对刘明说道:“我原本以为主公为成大事,不拘小节。
没想到,主公竟然也是如此的迂腐!
不说这设置军妓营,本来就是朝廷的体制,各地均须奉行。
就说如今民不聊生之时,身无分文,又无亲朋可以依靠的女子又何以为生?
不说他地,单指我幽州之地,以主公广纳灾民之善举,给他们荒地以耕种,并于各处建织锦坊招收女工,使他们得以安生活命。
可即使是这样,那闻主公仁政,蜂拥而至的外地初来之民,还不是照样的穷苦不堪,以卖儿卖女,谋求初始之资本。
与其这些不幸的女子落入私娼,豪族之手,永受蹂躏,不如我们设立一个军妓营,也可给她们一条活路。
至于那些非受生活所迫之流。
属下认为:女子自爱者,珍之!
重之!
不自爱者,如蒲草一般。
又何需理会?
而且如以主公之所建,以朝廷之力为士卒成家立室,那也是万万不可能的。
从古至今,为众人行事者,不患寡而患不均!
军旅之中,单身士卒,以数十万记,如为每个士卒均配以妻女,则所需女子也须以数十万记。
不说朝廷采购如此多的女子根本就不现实。
即使可以如此,那些女子也是各有品貌不同,品性良淑也会各自不同,即使是众士卒的眼光、品位也不可能尽皆相同。
如此行事,岂不另生事端,造成军中纠纷不断。
而且即使这些全都不记,那这些军士所娶的女子,我们又安置于何处?
如与军士同居,则军营士气何在?
如若两地分居,又与未娶何异?
而且军士有妻室所累,上阵必无敢死之心!
历朝历代,选拔精兵,无不以没有家事牵挂者优先,道理正在于此。
至于主公所谓三年一换士卒,那更是不可能的。
以现今看,主公手下的那些强骑兵,弓箭手,哪个不是经过两三年的操练,才有如此的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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