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三百八十四回 连环策(1/2)

在下新书《逼上梁山》书号:1025057.讲述北宋末年变革的故事,敬请各位点评。

本书书页推荐处有直通车,欢迎各位搭乘

~~~~~~~~~~~~~~~~~~~~~~~~~~~~~~~~~~~~~~~~~~~~~~~~~~~~~~··

喊话之人,非是别人,正是刘明手下的荀攸,荀公达。

刘明心里面高兴:不错,这回总算是按计划行事了。

刘明点头说道:“讲。”

荀攸不紧不慢的说道:“主公随顺应民心,不再开设女科,可是主公先前提出的溺杀女婴事件,却不可不理。

主公当制定儿童保护之法规,虽亲生之子女,也不可滥杀。

犯其罪者,当以故意杀人而刑之。

若是有实际困难,不能抚育者,可托交当地官府开办的孤儿院,代为抚养。”

刘明有点了一下头说道:“公达言之有理。

列位意下如何?”

这些反对刘明开设女科的众位大臣,只是不想在朝野之中有女子搅乱朝局。

而他们本身却不是没有同情之心,视女婴生命于不顾的冷血之人。

何况,荀攸提出的这个建议,不仅是保障了女婴的生命,同样也适用于男婴。

可以说是一个促进人口繁衍的极佳行为。

于是,也就没有任何人站出来反对荀攸地这条意见。

全都纷纷的说道:“此意极善。

理应如此。”

刘明笑着说道:“好好好。

我幽州官员果然都是悲天悯人之善士。

可喜可贺。”随后,刘明对方正说道:“方仲裁,你可把此法规,列入咱们幽州法度之中。

并晓以百姓知之。”

方正恭声应诺。

而其他的文武官员受到刘明的称赞也是极为高兴。

可就在大伙美不滋的时候,荀彧也上前说道:“主公,属下也有一事启奏。”

“讲。”

“主公,前日,列位大人曾言,女子无知少见,不可为官。

属下深以为然。

然而,女子无知少见,那乃是缺乏礼仪,教育之所至。

而且,乾坤宇宙之中,男女各半,若有半数之人,愚昧不堪,也是极为不美。

属下窃以为:这半数之人,若是受过教育,当不会如此不堪。

例如:蔡大人之女——主母蔡氏,自幼博览群书。

晓礼义,知廉耻。

如今为我幽州之主母,乃是主公之贤内助也。

故,主公可下令开办女学。

让百姓的适龄之女入学,使其明是非,晓礼义,知廉耻。”荀彧不慌不忙的按着计划好的步骤执行着。

“文若说得极为有理。

想我幽州,效仿孔孟之道,有教无类。

岂可让半数之人,愚昧不堪?

此议当可行之。”刘明说完之后,又环顾众文武问道:“文若之策,极善。

不知列位有何补充之?”

这些众文武有什么可说得?

女子无知少见,本来就他们先提出来的。

现在人家荀彧也极为认同,并为此想出解决办法。

而主公刘明也极为赞同,并打着孔圣人有教无类的旗号。

他们还能说什么?

难道还能明着说女子只能当奴隶,当牲口,不能上校,不能学习。

要把她打倒泥里面去,再踏上一万只脚,让她永世不能翻身?

估计他们要是这样说了,他们的这点贤哲之名,也就要快陨落了。

而那金钗盟评定的十大讨厌人士,就要有他们一号了。

而且,荀彧的建议里面,又巧妙的提到了蔡邕的女儿,刘明的老婆蔡琰,这要是反对的话,那肯定就把蔡邕和刘明全都得罪了。

再说了,荀彧提的这个建议,也没触及到根本。

不就是让上学嘛。

世上有强买得,有强卖得。

难道还有强迫上学的?

那些百姓哪个会让他们的女儿上学?

他们有那上学的钱,那些百姓们不会用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所谓荀彧这个女学的提议,那也不过是一个水中之月罢了。

不可能有多大效果的。

有了这些想法,再加上这些大臣刚受到刘明的夸奖,不想这么快就找狲。

于是,这些文武大臣同样也纷纷赞同。

可是,这些文武大臣,还真是万万没想到,世上除了有强买的,又强卖的。

还就真有强迫上学的。

等刘明看到这些大臣全部赞同之后,刘明却对荀彧说道:“文若,你之提议,各位臣工均是赞成。

可本公却还是觉得有点不妥,要问你一问。”

众文武全都没想到刘明还带后找补的。

不过,既然刘明有不满意的地方,这些文武也乐观其效。

所以他们也没人出来插话,全都旁边不管己事的看着。

他们哪里想得到,这可是郭嘉事前策划好的一打一托。

故此,那荀彧听到刘明的问话,不慌不忙的回道:“主公请问。”

“开办女学,本是小事。

但如何确保百姓会把他们的女儿送来上学?

而且,若是百姓无力承担上学之费用,他们又如何会送他们的女儿来上学?”

“主公。

咱们幽州各地,本就按着您的指示开办了不少义学。

以启蒙民家之子女。

现在再添上女学,那也不会有过多的花费。

咱们完全可以规定:凡百姓之子女,六岁适龄,均需入学识字。

两年之内,皆为咱们幽州义务教育。

免一切学习费用,以及礼金。

百姓子女,如适龄,而不送之上学者,以断送他人前途罪论处。

罪同漏税。

而待两年义务教育过后,百姓子女上学,可凭其子女自愿。

凡父母无力供养子女入学,而子女又想上学,而又有能力上学的,可由学院之老师,报之给当地的官府,由当地官府先为其垫付。

待其成才之后,男可以以服役偿还。

女可由其嫁妆偿还。

而且,两年义务教育之后的教学,除了诗书经义之外,也可教其武艺,也可教其技艺。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