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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四回 宗教管理法(2/2)

此亦乃天道平衡,乃有阴必有阳。

有善必有恶。

故此,咱们只能对此加以疏导。”

刘明的一番言语,又是让这些高人一阵深思。

敬佩不已。

而这只不过是刘明亲身经历过的一个小小体悟而已。

且不说在刘明科技昌盛的年代,封建迷信照样在一定地方盛行,即使是大学教授,或是政府官员也对此深信不疑。

就是早已被政府判定为邪教,揭露过无数回的轮子功,照样有人在暗地里深信不疑。

这就不得不让坚信无神论的刘明不得不用另外的手段来引导佛教的传播和发展了。

毕竟相信佛教不止山海大师一个人。

而向中土传播佛教的,也肯定不止山海大师一个人,后世后代,更是肯定还会有人来中土传播佛教。

刘明可不敢坚信在没有了自己的时代,佛教是不是还会被拒之门外。

不过,刘明的这番苦心虽然还没来得及对其他的人明说。

可却已经让刘明的这些手下敬佩了。

这些人精已经立刻领悟了刘明的苦心。

荀攸率先向刘明致歉道:“主公圣明。

所见深远。

属下愧不及之。

然,却不知主公准备如何引导、规范佛教?”

荀攸虽然道歉。

可对华夏文化负责任的态度,那却一点也没有改变。

那意思,如果刘明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今天哪怕就是不吃不喝,也要先集合大家讨论出一个好办法来。

这民族传承的利害,那可更远远高于国土的竞争。

刘明微笑道:“公达不必过谦。

本公虽已对此已经有了一些主张,可也还是要你们来多加参祥的。

本公准备在宗教自由的前提下,拟令如下:一,凡是信奉佛教者,为了使其能够一心钻研佛学,早成正果。

故,凡是信奉佛教者一律不准在朝为官,或是经商。

以及拥有任何的土地所有权,或是租赁权。

二,凡是信奉佛教者,为了使其能够脱离姻缘业力,以及亲情干扰,所有个人财产,或归于双亲,或归于妻儿。

同时对信奉佛教者本人课以平均商税两倍的赡养税,用以补偿我朝对其的培养,以及用于替他抚养他的双亲,或是妻儿。

三,凡是对佛教徒布施者,必同时需要对社会的公益事业进行捐献,捐献额度不可小于布施额度的十倍以下。

四,佛学院为我朝唯一承认佛学机构。

佛学院之内的僧侣可免于赋税。

与此对应,佛学院本院人数不可超过四百人,并承担我朝对外学术交流的义务。

五,佛教徒必须要经过佛学院的考核和评定。

只有达到禅师等级,才可进行对外交流。

六,学术交流的佛教徒,享受政府津贴,免税,如能在国外建立佛学院分院,我朝将给与一定的必要援助,但必须受到佛学院总院的认可、任命。

七,关于佛教的传播,增添宗教管理法,以上法令,作为基本法令列入我幽州律法之中,永世不可更改。

但可在基本法之上,因时制宜,进行适当的添加。”

刘明现在说的这些,显然是刚才与山海大师商量的一部分。

可刘明笑嘻嘻的说完。

所有旁听者,那都是听出了一身的冷汗。

主公刘明实在是太狠毒了。

嘴上说着宗教自由,可凡是信奉佛教的一律不准为官,那前途立马就全毁了。

而就算有不喜官场的清流雅士。

可不准经商,不准租赁土地,那也极大的限制了他的谋生手段。

最多也只能在一些手工业者,或者是劳动力者之间进行谋生了。

而这些职业,那都是要受人管治和与同业合作的,到时候,相当一个清清闲闲得居士,那是不可能的了。

而完全抛弃这一切的真正佛教徒,同样需要为赋税而奔波。

不仅清修是不可能的了,在重税的压榨下,就算是劳作,那都是普通人的数倍。

而最后的佛学院,却成了管理佛教徒的机构。

而所谓的学术交流,更是把这个祸害向其他的国度引领。

而最后把这些管理作为立法加以规定,更是杜绝了变更的可能。

实在是太恶毒了。

所有人都在流着冷汗的回味刘明的这几条拟令,没有人能够对此在进行什么补充了,甚至有些心善的,都忍不住要替那个佛教求情了。

可他们在看到刘明那不便的微笑后,立刻就打消了这种念头,这些人全都明白,打从山海大师一显身,一直引领此事的就是刘明,可见主公的真知有多么的利害,弄不好这就是上面的意思,然后由主公刘明这个仙人之徒,半仙之嘴说出来罢了。

在这种上天意志的斗争中,自己还是不要参和的好。

免得惹祸上身。

不过,在看到那个山海大师对此并没有什么更多的表情之时,所有的人不禁猜测主公刘明在适才与那个山海大师交流的时候,还有什么是不为人知的。

而此时,看到没有人对自己的提议提出反对的刘明,有接着说道:“如果众位没有什么补充的话,方仲裁,你稍后就可把这些拟令,列入咱们幽州的法典。”

方正点头答应了。

随后,刘明又接着说道:“公达,为了佛学院的完满建成,稍后,山海大师会召开‘法华会’,场地安排,以及人员通知,就由你来操办。

务必要使咱们境内的所有僧侣全部得到通知,并全部的到齐。”

荀攸随即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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