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对战(1/2)
这边赵云策马出阵,对面乌桓阵中也奔出一骑。
凌云放眼观看,只见马上坐着一个黑大汉,身高体壮,似铁塔一般。
手中倒提着一把狼牙棒,看样子似乎不轻。
坐下一匹白马,肌肉强健,浑身雪白,毛色发亮,四蹄轻踏地面,说不出的英武神骏。
凌云虽然对马没什么研究,但他能看得出来这是一匹好马。
赵云骑的是一匹普通的白马,那还是当白马义从时的坐骑。
两匹马往那儿一站,傻子都知道哪匹马好。
凌云注意到了那匹马,更注意到了马上的那名乌桓将领,就他的体格来看,说是乌桓第一勇士还真有那么点意思。
这人比赵云强壮,马也比赵云好。
二人相隔十余步距离各自勒住坐骑,乌桓军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有节奏的吼声,似乎是为族中第一勇士助威。
如果不知道赵云是谁,多半凌云会赌那名勇士胜。
但现在凌云对赵云充满了信心,这种信心没有任何理由,就因为这人名叫赵云。
但对方似乎也对辗迟鲁充满了信心,看到他出战,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一样不停地嚎叫。
阵中的两员战将丝毫不为阵外的声音所动,他们都在安静地打量着对方。
辗迟鲁打量完赵云,没觉得对方有什么过人之处,如果说有的话,就是比他要白很多。
辗迟鲁对这个并不在乎,手持狼牙棒对赵云说了一通外语。
赵云右手提枪,指着辗迟鲁坐下白马喝道,“我的”
说着话,他松开缰绳,催动坐骑向前慢慢走去。
辗迟鲁双脚一磕马肚子,倒提狼牙棒纵马向赵云奔来。
“擂鼓”
随着凌云的号令,数面大鼓咚咚敲响,节奏越来越快。
几乎同时,乌桓军中也响起了号角声。
鼓声与号角声融合在一起,声音非常具有震撼力。
辗迟鲁控制着马速,不让它太快,也不让它太慢。
当与赵云将要马头相交之际,左手快速握住狼牙棒端,双膀一用力,掌中狼牙棒带着呼啸的风声向赵云斜斜劈落。
赵云看准狼牙棒的下落曲线,轻轻将马头一带,同时身体在马上疾速扭身,右手的涯角枪直直刺出。
此时,辗迟鲁与赵云将要错马而过,赵云的那杆枪紧追着辗迟鲁的背影闪电般刺入他的左肩。
赵云使的是他的拿手枪法——夹竹梅花枪,此枪法以出枪奇快见长,往往让人猝不及防。
辗迟鲁没料到两人战马错蹬之后,对方还能快速刺来这一枪。
剧痛之下身体失去平衡,咕咚一声栽落马下。
赵云一枪出手,快速拨转马头,驰到辗迟鲁身侧,枪尖直抵在他的咽喉。
凌云见赵云一招制敌,心中暗暗点头,果然不愧是常山赵子龙。
此时,早已准备好的军士一拥而上,到阵中将辗迟鲁结结实实捆上。
枪尖抵在要害,辗迟鲁不敢乱动,只能任人捆绑。
等军士捆得差不多了,赵云快速撤回涯角枪,催动战马向旁边抢了几步。
待到了辗迟鲁的坐骑旁,他双脚离蹬踩着马背一跃跳到那匹白马上。
因为白马恋主,辗迟鲁落马之后,那匹马并未离去。
如今被生人骑在背上,他野性大发,后蹄高高抬起,想把赵云掀下来。
赵云紧握鞍鞯控制住身形,牢牢地坐在马背上。
白马见这一招没管用,立刻一声嘶鸣,前蹄高高竖起,身体几乎与地面成九十度。
赵云坐在马背上大喝一声,“嗨”而后双脚一磕马肚子,白马一溜小跑,回到了凌云阵中,“兄长,活的。”
凌云点了点头,“子龙辛苦了。”的确是活的,但这伤也不轻,现在还止不住的流血呢。
辗迟鲁一枪落马,被人擒回阵中,乌桓军那边的号角声立刻了下来。
倒不是因为这一战已经结束,而是因为吹号角的人都看傻眼了。
乌桓第一勇士牛B哄哄地上去,就这么被人家拿下了?
一时间,整个乌桓军一片寂静,就连蹋顿也坐在马上一言不发。
太刺激人了,以为必胜的一战,谁料到居然如此收场。
连第一勇士在人家面前都这么不济,那他们这些人上去还不是送死啊。
乌桓兵的心里都生出了惧意。
就连在俊靡城头上的阎柔都不禁脊梁直冒凉气。
他离得远,细节看不清楚。
但辗迟鲁的身材非常显眼,即使在远处也能一眼认出来。
“薄奚达,第一勇士辗迟鲁败了。”他有气无力地对着城墙下说道。
薄奚达呆了一呆,急问道,“你看错了吧,辗迟鲁怎么会败?”
“看错什么?
不但败了,还被凌云的人给擒住了。”
“我们怎么办?”
阎柔叹了口气,“先等等,看看蹋顿大人那边有什么动静。”
他们等着蹋顿大人的动静,而蹋顿此时却心乱如麻。
望着凌云那边士气高昂的情形,他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看了看身旁神情沮丧的兵士,他打马阵中奔去。
战马驰过赵云与辗迟鲁交战的地方,丝毫未减速,继续向凌云阵前驰去。
“大人”后边传来一阵惊呼声。
蹋顿丝毫不为喊声所动,依然继续催马。
等来到凌云面前,他翻身下马,弯腰施礼,“凌将军,我们乌桓败了,我的命是你的了。”
他的这一举动,大大出乎凌云的意料,心中却不得不佩服他的胆识。
凌云点了点头,“蹋顿,你们的失败是必然的,历史上任何侵略者都将以失败而告终。”
蹋顿说道,“这与侵略无关,前一段时间,幽州军也曾到乌桓抢掠,但那一次,他们胜了。
我想告诉凌将军的是,我蹋顿愿意用我的生命来平息这场战争。
如果继续打下去,我们双方都会蒙受损失,不但是我们的军士,还有我们的百姓。
如果能用我一人的性命换来百姓的平安,我蹋顿就没白活一次。”
凌云闻言沉吟片刻,“蹋顿,如果我杀了你,再杀了你的军士,你岂不是白死了吗?”
“我可以甘心就戮,因为我是乌桓一族的大人。
但我的军士未必如此,因为他们都想活着。
如果将军执意如此,一场血战再所难免。
而且只要乌桓的族人不灭绝,他们会世世代代记住这仇恨。
凌将军虽然英武盖世,但你们的后人未必如此。
如果凌将军放过我们,只要大汉不侵犯乌桓,至少我能保证乌桓与大汉数十年再无战端,还请凌将军三思。”
凌云并非喜欢杀戮的人,他出兵就是想把乌桓打疼了,打得他们再也不敢来侵犯大汉。
当然,做到那样的程度,他也必然要付出代价。
这蹋顿能做到这一步,也算是一条汉子,如果真能如同他所说的那样,对幽州百姓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但他说的话能有多少可信度呢?
要是杀了蹋顿,乌桓肯定会立刻出现新的乌桓大人。
到时还会同以前一样,双方无休止地斗下去。
要让凌云屠灭一个民族,他自问,肯定做不出来这样的事。
寻思良久,凌云决定赌上一次,如果到时乌桓还不有所收敛,顶多他再出兵杀了蹋顿。
想到这儿,凌云说道,“蹋顿大人,本将军很佩服你的勇气和见解,不管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相信你这一次。
我可以不杀你,让你回去做你的乌桓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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