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谁尿的?(1/2)
用手刨土本来是耗子的活儿,现在用人干,确实有点大材小用,但就技术含量来说,人还真没耗子专业。
好在人的手比耗爪子大上许多,军士竖着木排在前面掩护,后面的人手瞪脚刨地忙活开了。
半个多小时后,土岭被刨开了一道五米多长的豁口。
随着豁口的打开,程远刚的脸上云开雾散,胡子拉茬的厚嘴唇开始向上翘了。
在他的眼里,此时的大营犹如一座羊圈,里面的肥羊将会任他肆意宰割。
“木排兵队形不变,长排兵随后,弓箭手随行掩护,击鼓。”
等刨土的军士撤回来之后,程远刚不可一世地挥舞着长矛吆喝着。
鼓声渐起,进而如雷鸣般咚咚震动着军士薄薄的耳膜。
木排兵闻声先动,掩护着后面的军士陆续穿过豁口,逐次横向延伸开向大营靠近。
就在木排后的军士进入弓箭射程时,大营中的羽箭划出道道弧度漫天射落下来。
木排后的长排兵纷纷举起手中长排遮在头顶。
只可怜了那些没有长排的士兵,只能在头顶挥舞着手中的兵器遮挡。
因为人群太过密集,军士的动作受到限制,不时有人中箭。
即使羽箭被打飞,也会落到另一处的人群,同样具有杀伤力。
站在远处督站的程远刚没料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按理说,他制作的木排有一人半高,即使射来的箭带着弧度也是在半路下坠,到跟前时基本都能被木排挡住。
没想到,居然刚一越过豁口就出现伤亡。
他的军中共有一百五十名长排手,邓盛上次带走一百名,全部报销在凌云的弓弩下。
剩下的五十名长排手根本罩不住几个人。
按以往经验,使用木排阻挡箭矢绝对没有问题。
只是今天这场仗,用以往的经验似乎不管用。
事出反常,程远刚在木排的掩护下登上土岭一探究竟。
目光所至之处,气得他七窍生烟。
不知什么时候,大营中的弓箭手全都站在了高台上,正居高临下往外射箭。
“擂鼓,加速进军。”
随着程远刚的命令,鼓声越发急促,进攻的军士速度明显加快。
木墙内,凌云用手指着进攻的黄巾军对方信和那名老者说道,“看到了吧,砍树,练的是臂力,手臂有力气了,射出去的箭才有力。
你越有力,你的对手就越无力。”
方信和那名老者看着箭雨中不断倒下的黄巾军只感觉心跳不断加速,天哪!
这是什么样的弓箭手,能射出那么远,那么有力。
难怪先前主公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此时二人暗自庆幸,幸亏他们站在木墙内,要是站在木墙外参加攻击,就算叫爹叫娘叫老祖宗也没人保佑不被射中。
开始时二人还没弄明白木墙内为什么放了一排木架子,现在一看,居然是这个用途,看来主公大兴土木果然是另有用意。
大战开始之前,凌云把方信和老者叫到了北面,把他那伙人分散到了四个长斧兵队。
虽然方信是这伙人的首领,但凌云看得出,老者在他们中充当了智囊和发言人的角色。
把这伙人分开,又控制住了方信二人,即便他们是诈降也难以成事。
当然把他们俩放到这儿,凌云还有别的用意。
凌云这边谈笑风声,程远刚的脸色已经和茄子皮有得一拼了。
随着队伍的推进,对方弓箭的杀伤力越来越大,军士不断地倒下,转眼间便被随后而至的军士踩在脚下。
即使伤不致命也都死在了自家人的踩踏之下。
而他这边的弓箭手只有五十名,全躲在木排后向大营中放箭,因为视线被遮挡着,射出去的箭真算得上是乱箭。
方向是没错,却没什么杀伤力。
有胆大的弓箭手探出木排放箭,无不顷刻间被射成刺猬。
程远刚粗略估算一下,死伤人数至少超过二百,这个数目已经达到他能承受的极限。
黑着一张脸要过鼓槌,他亲自擂动战鼓,只要靠上木墙,就是黄巾军的天下了。
鼓声雷动,黄巾军闻令而行,前赴后继向前冲去。
看着不断靠近的队伍,程远刚的脸色逐渐狰狞起来,损失这么大,营破之时定当屠营泄愤。
突然之间,他敲鼓的手不自觉停了下来。
方才还向前冲杀的队伍此刻一阵大乱,最前面那些高高的木排似乎一下凭空消失了很多,后边的军士还在向前冲杀,而前面的军士却在箭雨中四下奔逃。
程远刚一下就懵了,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眼见着没有木排的掩护,前面的军士一排排地倒下,一些奔逃的军士没跑出多远便中箭倒地。
“鸣金、鸣金。”
程志远嘶喊着,此时他已经明白过来,那些木排哪是凭空消失,肯定是掉进人家的陷坑里了。
没有木排的掩护,军士还不跟活靶子一样,人家想怎么射就怎么射,射得你一点脾气都没有。
锣声响起,后面的军士掉头回撤,前面的黄巾军却没那么好运。
土壕离木墙只有一百米远,近五米的后退距离都在射程之内,腿脚快的能逃出一命,稍微在拥挤的人群中耽搁一星半点儿的全都做了箭下之鬼。
凌云站在木墙的垛口边,心情复杂地注视着眼前发生的场面。
一切都在算计之中,只要破去木排,这根本就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弓箭手根本不需要瞄准,对面黑压压的人群,随便射出去的箭很少有跑空的。
那些弓箭手要做的就是快速抽出箭囊中的羽箭,搭在弦上,狠狠地射出去,然后再周而复始地重复这一系列动作。
方信和那名老者简直看傻了,这是打仗吗?
简直就是屠杀!
到现在他还没发现这边有人受伤,而战场上却躺着一地黄巾军的尸体。
其实,凌云的心里除了作为胜利者的喜悦,还为那些黄巾军感到深深的悲哀。
杀人并非他的本意,可是他不得不这样做。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后世社会,别说杀人,只要拿出刀子见了血,都会有警察叔叔给戴上亮闪闪的手镯子。
而这里,却是强者天堂,弱者地狱,生杀予夺全凭实力说话。
虽然穿越到这个年代没几天,黄巾军阴魂不散般数次进攻,凌云为求自保,不得不以杀止杀。
凌云知道黄巾军的主要成分都是农民,为了活下去才信奉了张角的太平道揭竿而起。
他们的要求很低,无非是温饱而已。
如果能把这些人收在麾下,加以整顿和训练,自己的力量又壮大了许多。
想到这儿,凌云心中有了计较,转身问方信和那名老者,“二位,你们是否想救那些人?”
方信和老者慌忙施礼道,“小人不敢。”
“主公,我等归顺主公,只想誓死为主公效劳,决无半分二心。”老者继续说道。
“要是本将军让你们去救呢?”凌云微微一笑。
“这......”老者迟疑了一下道,“请主公明示。”
“二位可知道孙子所说的‘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的道理?”
“主公说的是谁孙子?
什么意思?”老者摇了摇头问,方信更是一脸迷糊。
“哈哈”
凌云被老者的话给逗乐了,“孙子是春秋末期的军事家,名为孙武,他所说的伐谋、伐交、伐兵和攻城的意思......这样吧,我给你们举个简单的例子”
“比如老大、老二、老三,兄弟三人在一起睡午觉,然后老二尿床了。
他对母亲说:别打弟弟,是我尿的!
这是伐谋。
老二对老大说:“呆会儿我证明不是你尿的,你证明不是我尿的。
这是伐交。
老二威胁老三说:你要不在母亲面前承认是你尿的,我就整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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