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无路可走(3/3)
赴死军不可能只派一个孩子过来阻挡,周遭肯定还有厉害的埋伏。
可眼下情况紧急,已经顾不了这么许多,若是轻骑能以速度上的绝对优势冲杀出去则是最好,若是中了赴死军的埋伏,就只有再想法子。
死狗看着正在加速的蒙古轻骑,略显幼稚的孩儿脸上还带着笑呢,慢悠悠的探手入怀,摸出一枚铁黄瓜,以挑衅的手势指了指正飞奔而来的骑兵:“鞑子,来——”
也不过五七十步之遥,骏马如飞转瞬及至。
马蹄剧烈敲打地面,蹄声愈发清脆,死狗却是微笑不语,死死盯着前方的地面:“最多十步……五步……”
“轰!”死狗微笑着做个爆裂的声响,前面忽然就是轰然一声巨响,仿佛有什么埋藏在路面之下的东西忽然炸响……
四下土块砖石齐飞,坚实的路面硬生生炸出一个硕大的深坑,腾起在半空中的碎肉也分不清楚是人的肢体还是马的血肉。
后面紧紧跟随的骑兵根本就无法停止,在这样狭小的街道之中也不可能转向,虽然已经感觉到自身的疼痛,已经来不及查看是不是受了什么致命的伤害,只有硬着头皮继续往前猛冲。
又是一声比前次更盛的轰响,从看空中落下的土块子都砸落在死狗面前了。
死狗动也没有动,指着骑兵大笑:“冬瓜好吃么?
还有三个,快来吃……”
连续两次地雷的攻击,早已让两百蒙古轻骑再下来三十几个。
连续两个深坑,早已让骑兵前后无法连绵。
虽然这种程度的路面完全可以驱马越过,可在这样狭小的距离,战马无法加速,根本就跑不出全速……
后头的孝庄和宫中侍卫脸色都变了,这条街道要是再有几个这样的地雷的话,无论谁上去也是送死。
“速速撤回。”孝庄立刻就明白了这是一条死路,连嗓门都变了。
撤回?
已经太晚了。
“轰,轰”两响,这不是火铳的那种声响,因为火铳弄出来的动静要比这清脆的多,也只有民间自造的大抬杆子才有这种声势。
大抬杆子这种东西射程极近,而且精确度极差,甚至谈不上什么精准。
过了八九十步之外,就是被喷射出的弹丸打在身上也不会形成真正的伤害,尤其是这种民间自造的家伙,更是粗糙的惊人。
但是这条街道也不过二三十步,身在正中的骑兵距离两旁的院墙也不过十几步的距离。
把大抬杆子往院墙上一架,和直接顶着脑门打没有什么区别。
大抬杆子的威力也就只有在这种超近距离上才能显现出来,范围极大的杀伤,立刻就把十几个骑兵掀了下来,无论是人体还是战马,都直接被打成筛子了。
紧接着又是二三十枚铁黄瓜从院墙之内丢出,此起彼伏的轰响之中,弹丸四下飞溅……
在这种超近距离的狭窄街道上,火器的威力毫无暴露的发挥各淋漓尽致。
每一波都是好几十条铁黄瓜,接连三波……
骑兵被堵在这里一时不得回头,匆忙之间互相推搡,身旁的十几个院门忽然打开,一个又一个壮汉引弓而待,搭在弦上的利箭直指轻骑。
“回去!”后面的孝庄再也不抱什么幻想,更不理会已经死伤过半的蒙古轻骑,拨转马头就走。
剩余的宫中侍卫立刻撒开,护住孝庄顺着原路返回。
暴民的人流已经近了,如洪水一般呐喊着奔跑过来。
就在万众注目之下,蒙古轻骑被一一格杀,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转过方向突破出去,追着孝庄往回赶。
铁黄瓜很少能够直接致命,多是让敌方的人马受伤而已。
死狗从怀里摸出一柄短刃,脸上带着一种对血腥和死亡的狂热,用刀子清点敌人的数量。
不管是早就死去的,还是在自己的血泊中挣扎的,都是一刀下去,直接把脑袋砍下来,然后把人头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无头尸体上……
接连割下十几个脑袋,死狗已如浴血一般,身上整个被鲜血浸染,还蒸腾着腾腾的热气,在夕阳的映照之下,如血河魔鬼一般狰狞恐怖。
身后数以万计的暴民看到此情此景,呼吸为之一窒:这也太血腥了,这也太嗜血了……
只有锄奸团,也只有锄奸团才有如此的疯狂和对死亡对血腥的绝对狂热。
在人们的注目之下,埋伏的特战队员和一些京城内应联手,就已经把残余的蒙古轻骑剿杀干净。
在这片不大的战场上,到处都是还冒着热气的鲜血,就连两旁的墙壁上也喷溅上了星星点点的殷艳,如红花一般触目惊心。
好在啊,好在这么恐怖的力量是属于自己的,这是每一个人都在暗自庆幸的事情。
死狗做完了在战场已经做习惯了的事情,回首看看万千人等,大声呼喊:“挡路者死,大家跟上锄奸团的脚步,前进——”
锄奸团,从来就是最恐怖的名字,作为大帅亲手调教出来的铁卫死士,从来也没有而且永远也没有退缩过。
在人们的眼中,锄奸团就是杀戮的代名词,任何人都不可能抵挡锄奸团的舍命一击。
如今有了真正的锄奸团作为先导,所有人都有了胆气和主心骨,狂呼一声“挡路者死”,立即就跟了上来。
身前就是让全世界都颤抖的锄奸团,身后就是世上第一强兵虎贲,还有什么能够阻挡?
鞑子的末日到了!
在整个皇城当中,在锄奸团的带领下,人流所向披靡,再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以不可想象的速度摧枯拉朽一般前进。
不大的工夫,就已经穿过皇城,直接来到宫门之前。
“挡路者死!”
几十个七杀营的战士和几个孩儿兵一马当先冲杀而至,几十个宫门卫哪里见过如此声势,早就唬的腿软筋麻,发一声喊就往宫门之内奔逃。
完了,这一次是真的完了。
孝庄从来没有今天这般清醒过,知道所有的机会都已经失去,唯一赶到庆幸的就是早一步把儿子送了出去,这已经是唯一能够安慰自己的事情了。
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会想起海大富的话语。
要是早知今日,当初也就不会参与到这么危险的游戏之中。
在大草原上逍遥快活,岂不是比这步步是险的惊心动魄要惬意的多?
可孝庄毕竟是孝庄,就算是到了如此的穷途末路,依旧不悔。
输了就是输了,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既然是输的如此干净,索性再光棍一些。
活着的时候能够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就是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最起码不会落在赴死军手中受尽折辱的苟且偷生。
作为一个女子,能有敢死的决断,光凭这一点就比爱新觉罗家的所有人都更有魄力。
爱新觉罗家的人算个什么?
一旦面临绝境,就会不惜一切的保住性命,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哪怕是尊严和人格,也要先保住生命再说其他。
虽然这样确实是留下了再次崛起的机会,可孝庄很看不起这种做派,连尊严都没有了,就算是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与其说是为了日后的东山再起,还不如直接说是怕死更干脆一些。
“我死之后,以大火焚烧,尔等可自行决定去留,我再也顾不得你们了。”
就是死,也不能把尸体留下,也只有孝庄这样的人物,才有如此的魄力。
慈宁宫周围都是宫人的尸体和战斗之后的痕迹,很显然赴死军曾经来过这里,只不过他们扑空了。
能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让赴死军吃瘪,即使是这种小小的得意也让这个时候的孝庄心头有了一丝成就感:你们终于是抓不住我的,连尸体也得不到……”
服毒?
忒不利索了;上吊?
未免太小家子气了些。
还是白刃贯胸的好,也只有这种死法才最为孝庄所爱。
一直藏在枕头底下的把柄刀子就是从蒙古带过来的,这些年来一直藏的极其隐秘,并不指望自保,这把刀子是留给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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