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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阳平沉尸(3/3)

这死无对证,无疑是让本案雪上加霜。

欧阳已经没有洗脱嫌疑的可能。

……

主角欧阳本在水路,被快马追上,船靠岸之后,衙役简单说了这事,欧阳立刻起程回阳平。

宋徽宗一听此事也来了兴趣,表示随后而来。

衙役先行回报,欧阳和张三李四就近买了马匹回阳平。

出光州进庐州境,有一个小镇。

三人见夜色已晚,就停马借宿到本镇唯一一家客栈之中。

当晚,三人对已知案情进行了分析。

张三刚进衙门,追随展铭学习武艺和探案,对刑狱略有心得,当下先说了自己看法:“欧府无论白天黑夜,最少有两名衙役值勤。

后门堵塞,前门和侧门是唯一道路。

如果要带八十多斤尸身翻墙,难度大,而且夜晚安静容易被现。

所以张金儿尸体栽赃可能,就是修葺整理欧府时候,有人夹带而进,沉尸水中。”

李四点头:“燕七这人平时安分守己,虽然少和人言语,但是对公务倒也不马虎。

他是第二批招募的衙役,薪水待遇也比较优厚。

大人包括我们对这样的人基本没有什么防范之心。

如果他趁修葺进入,工匠和监工们根本就不会理会他。

还有一点,就是那契约。

说当日只有燕七在场,确实那天是燕七和王五当值,虽然王五否认,但他不知道不代表没这事。

还有既然大人都比较信任燕七这样的老人,再加白云区商业中心成立,或商或公每几天大人就要签署大量文件。

大人又是临行,安排了一些事,有可能是燕七夹带了契约让大人签署,或者是让大人直接签署白纸。”

“不通。”欧阳道:“虽然文件多,但也会稍微浏览下是什么事,我不会那么粗心。

临行前,燕七确实找我签过四份文件。

我想想……第一件是阳平商业协会每月股东大会议题,我签字表示同意。

第二件是一名衙役有卖赃嫌疑,允许对其家进行搜查。

第三件是厢村护理每月支出。

第四件是……我想想,第四件是梅田乡中两个村子的一块土地的纠纷,签字授权让乡头面人物联系两家族长商议解决。”

张三问:“大人肯定就这四件?”

“当然,要用私章比较麻烦。

当然记得。”阳平县内部的事,欧阳私章是做准的,而官印都在新衙门交给甘信使用,欧阳基本不用。

李四点头:“那就一个可能,那签名私印是伪造的。”

欧阳摇头:“我想不能,如果要布置这么一个局,不可能用假签名。”古代伪造签名比现代难,墨的颜色、浓度各人喜好不一样。

更不用说毛笔的粗细还有签名的神韵。

刚说到这,张三李四突然摸上刀柄,欧阳一听,有脚步声接近。

不过来人很斯文,竟然敲了几下门:“欧大人,可否开门一见。”

“开门”欧阳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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