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节 蛋白质(1/2)
“我操!
他们有枪。”
“咋个可能?
他们哪儿的枪?”
“只要有门路,啥人都能搞到枪。
你吗呢,有枪就不好办了。
咋整?
要不跟过去跟他们商量了看看?
不要把事情搞大?”
一个估计是为首的男人走了出来。
他身上光溜溜的,只穿着一件有破洞的肮脏t恤,裤子用皮带扎着,松垮垮的。
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污垢与汗水混合,在他的棕色皮肤上闪着光芒。
头发很长时间没有剪过,用一根带子胡乱扎在脑后,这才没有挡住视线。
“你们是谁?”
他没有太过靠近,明显是畏惧全副武装的跟随者,只是站在那里扯着嗓子干嚎:“你们要去哪儿?”
刘天明看了一眼地面上正指挥跟随者停下来的柳凤萍,不由得皱起眉头,用沉稳的语调命令道:“继续搬石头,我们的时间有限。”
对面的男人双手握着包铁的粗头棍,炫耀般的在空中用力挥舞了几下,仿佛癫狂型精神病人那样发出长啸:“此山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
刘天明手里的枪响了。
子弹沿着直线钻进男人右眼,巨大的冲击力量拖拽着他身体后仰,整个头骨被爆炸能量高高掀起,脑浆和鲜血以六十度斜角向上飞溅。
男人身子像是突然间受了重重一击,倒在后面距离最近的另外一个人肩上,红白夹杂的模糊粘浆溅了他一头一脸。
突如其来的剧变,惊呆了挡在铁轨上的那群人。
刘天明毫无怜悯的再次把另外一人纳入瞄准镜,继续着残忍冷酷的射杀。
又一个挡路者惨叫着倒下。
这次刘天明没有直接射穿目标头颅。
倒不是无法掌控射击精度,而是他觉得,与其直接把目标一枪打死,不如打成重伤,或者是濒死状态。
对于站在旁边的观望者,死人的震慑力永远没有伤者那么大。
他们会惨叫,会翻滚,会声嘶力竭的哀求……这些行为对改变他们的处境没什么用处。
等到体能耗尽,意志力也趋于崩溃的时候,一切麻烦都会烟消云散。
事实上也是如此。
凶悍暴戾的拦路抢劫者轰然散开,就像密密麻麻成群结队的蚂蚁突然之间遭遇天敌,纷纷以最快速度转身逃跑。
“快跑!”
“他们太凶了,话都不说一句,上来就开枪杀人。”
“这些都是啥子人哦?
那么凶,赶紧跑!”
“他们是坏人!”
混乱的抢劫盛宴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
不到半分钟,聚集在铁轨上的几十个抢劫者逃得干干净净。
重伤的人在石子和泥土中间惨叫着翻滚,把青翠的野草染上片片鲜红。
失去头颅的尸体横躺在路基中间,正在渐渐失去温度。
刘天明神色冷峻地抬起脚,用力跺了跺机车顶部的铁板,沉闷的提示音使所有人目光纷纷聚集过来。
“动作快点,立刻清除障碍,我们已经被耽误的太久了。”
无论团队核心成员还是跟随者,都没有对刘天明的话表示异议。
人们非常顺从的执行着这道命令。
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麻烦,这是刘天明从过去大半年经历当中学到的知识。
他很善于学习,同时把经验与全新的环境加以融合,变成自己独有的行事风格。
列车再次启动。
走进软卧车厢的时候,刘天明发现郑小月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自己。
“我觉得你跟以前比起来,变了很多。”
刘天明伸手拿起摆在小桌板上的水壶,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淡淡地笑道:“变的比以前好?
还是比以前坏?”
郑小月摇摇头,眼睛里闪过一丝迷茫:“我也不知道。
你这样做其实是对的,如果我们手里没有枪,那些人冲过来,我们一样会死。
可是,就这样把人杀了,感觉总是有些别扭……别误会,我没有责怪你或者是帮着那些人说话的意思。
我只是怀念从前的那个时候。
和平,没有病毒……多好啊!”
刘天明放下水壶,轮廓粗犷的脸上浮现一道平静的笑:“你说的没错。
现在想想,活在那个时代,才能算是真正的享受幸福。
真遗憾,我们幸福的时间太短了。”
郑小月把迷离的目光投向车窗外面,喃喃自语:“是啊!
不知道这个世界还能不能回到过去?”
这同样也是刘天明想要知道答案的问题。
……
跑,不要命的奔跑。
血肉骷髅觉得自己的动作很机械,就像一只按照固定程序移动双腿的人偶。
每一个步子迈出去,距离都是那么均衡,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不会缩短,也不会伸长。
以这种均衡不变的速度,血肉骷髅已经在高速公路上奔跑了好几个钟头。
每隔一个小时,它都要找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来休息。
血肉骷髅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寻找干净的地方才能坐下?
它对这种突然之间出现在脑袋里的思维觉得难以理解。
它并不觉得肮脏或者干净的地面对于自己有什么区别。
泥巴沾在身上,拍打几下就会落下,就算是在干净的地方坐下去,同样也会沾上尘土,只是数量没有脏地那么多……然而,这是来自大脑的命令,身体必须无条件服从,血肉骷髅也只能按照这个奇怪的命令行事。
离开城市越远,停在公路上的车子就越少。
有好几公里的路,前后看不见一辆车,也看不见一个活物。
血肉骷髅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活物都死光了,只剩下自己。
它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朝着前面一直走。
直觉,这是突然之间从脑海深处冒出来的词。
又到了休息时间。
血肉骷髅看了一眼蔚蓝色的天空,放下肩膀上的背包,捡了一块避开阳光的阴凉位置坐下。
它有些畏惧阳光。
气温正在一天天逐渐上升,太阳也变得越来越刺眼。
光线和热度让血肉骷髅觉得很不舒服,它现在生长的并不完整,皮肤很薄,体内的肌肉也很少。
尽管血肉骷髅非常聪明的找了一套衣服穿上,还是觉得无法抵御紫外线的侵袭。
黑色的背包很结实,是从一辆汽车残骸里弄到的战利品。
当时有一条野狗正把车主遗骸从驾驶室里拖出来啃食,被血肉骷髅轮着棍子撵跑了。
那条野狗很聪明,它看出了血肉骷髅想要把自己干掉,当做点心的想法。
逃走的时候,野狗嘴里还叼着死亡车主身上的几根骨头。
解开背包,血肉骷髅从外侧拿出剩下大半瓶水的“农夫山泉”,拧开盖子喝了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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