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节 狂想者的血腥歌曲(1/2)
变异狗在工作台上拼命挣扎。
它的力气很大,整个工作台都被它拖拽得左右晃动,发出“叮铃咣啷”的响声。
还好,宋嘉豪此前用作捆绑的塑料绳非常结实,绑住狗腿的绳结又是水手结,只会越拉越紧,不会被轻易挣脱。
背包里没有宋嘉豪需要的武器。
他现在脑子里的思维非常混乱,潜意识告诉他必须尽快逃出去,责任感又告诉他,必须干掉这头变异狗。
否则的话,一切都完了。
宋嘉豪慌乱的目光在实验室里来回飞转。
突然,他看到墙角斜靠着几块旧木板。
那应该是装修工人们留下的东西。
来不及多想,宋嘉豪一个箭步飞跨过去,从地上抓起一块最大,也是最适合当做棍棒类武器使用的木板,在空中抡起一道圆形轨迹,朝着工作台上的变异狗狠狠砸落。
“噗————”
坚硬物体与柔软血肉碰撞发出的声音无比沉闷。
宋嘉豪看到木板下面溅开鲜血,那头可怜的变异狗无法避开攻击,整个头部与身体之间彻底凹陷下去,构成一个醒目的方形挤占部分。
满是獠牙的狗嘴大张着,发出如同老鼠一般的“吱吱”声。
宋嘉豪一秒钟也不敢延误,连忙再次举起木板,第二次朝着这头可怕生物身上狠砸下去。
几个起落以后,宋嘉豪终于明白了从三维世界变成二维世界,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过程。
变异狗的身体变成一张很薄的肉饼。
内脏从腹部破裂的伤口,以及**部位被挤压出来。
工作台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是污血和内脏碎片。
看着这种混乱血腥的场面,宋嘉豪身子不由得抽搐起来。
他扔掉手里的木板,双手捂着嘴,感觉就连自己的灵魂都想呕吐。
变异狗的脑袋侧歪着,从工作台边缘垂落下来。
被疯狂力量碾压得很薄的脖颈无法支撑这种重量,也无法继续提供作为一种生命必须的能量维持。
它张着嘴,眼睛里失去了光彩,杂乱的狗毛大部分脱落,看起来就像是被顽童蹂躏过的棉花糖。
脸部朝下,鲜血顺着牙齿边缘一滴一滴往下坠落,在地板上形成一片诡异的暗红色图案。
“你这个调皮的小家伙,你……你真是疯了。
我,我不过是弄断了你的腿,你,你……你竟然……竟然想要吃了我。”
宋嘉豪好不容易才调匀了呼吸。
刚才一番剧烈的打斗,几乎耗尽了他全部的的力气。
看着再也不会动弹的变异狗,宋嘉豪很是无奈地开着玩笑。
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快要炸了。
如果不尽快让情绪变得轻松舒缓下来,自己一定会在这里活活变成一个精神失常的疯子。
刘天明是对的!
怪不得,这家伙主动要求在军训项目里增加格斗和枪械使用之类的项目。
说起来,自己还是与感染者接触太少,理解程度也没有刘天明那么深刻。
是的,陈婆必须尽快清理掉。
否则,类似的危险还会更多。
想到这里,宋嘉豪深深吸了口气。
他从背包里拿出剩下的几块生牛肉,又从旁边地上捡起摔落的金属夹子,左手撑住地面,很是艰难的站起来,摇摇晃晃,朝着不远处的夹墙缝隙走去。
对于陈婆的研究差不多已经够了。
现在,是时候让她得到解脱,回归尘土。
看着透过夹墙缝隙恶狠狠瞪着自己的陈婆,宋嘉豪拎高手里的那块生牛肉,不无怜悯地说:“陈医生,这是你今天的最后一餐。
别怪我,这不是我的错。
我可不想变成你现在的样子。
我会给你安排一场不错的葬礼。
除了我和刘天明,没人会知道你经历的一切……再见了!”
说着,宋嘉豪把牛肉扔了进去,顺便就要用金属夹子伸进缝隙,把陈婆固定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宋嘉豪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了摆在另外一张工作台上的显微镜。
他手上的动作慢了下来。
停顿了几秒钟,他彻底放弃了脑子里的想法。
留着陈婆,也许不是一件坏事。
她体内有着数量稀少的特殊病毒。
如果能够提取出来,单独对某种动物进行试验,应该可以得到与变异狗截然不同的结果。
何况,即便是正常形态的变异细胞,也并非只有坏处。
想想看吧!
仅仅只是棉签上沾染了少许,就能让断开的狗腿重新连接起来。
如果对这种变异细胞展开更进一步的研究,说不定,就能研发出对人类断肢残疾群体最为有用的特效药。
这将是一个跨时代的进步,一种足以媲美青霉素被发现的医学壮举。
宋嘉豪并不觉得这是一种狂妄,一种毫无根据,不符合逻辑的生物医学狂想。
别忘了,当初的普遍观点,也是认为霉菌对人体有害无益。
可是,青霉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研制出来。
虽然过程曲折艰难,可是那些伟大的先行者们毕竟成功了。
“我可以凭借这个得到诺贝尔奖。
我会成功,我……我可以得到我想要的一切……”
宋嘉豪眼睛里释放出狂热的目光。
他不再想着要干掉陈婆。
恰恰相反,他现在觉得,陈婆是一具阶梯,一座桥梁,就看自己能否跨越最关键的那一步。
……
玉和园是一家私房菜馆。
虽然位置不在闹市区,却很是幽静。
这里的装修格调豪华,面积宽敞。
沿着走廊进去,一派东方古典园林的建筑风格。
亭台楼榭之间有水池和细流,日式建筑常见的旱池点缀在各种植物之间。
花草颜色随着季节而变化,无论任何时候过来,都会有种在闹市之间找到一份清幽静雅的舒适感。
王怡蕾穿着一条黑色蕾丝镂空的吊带裙,坐在摆满各种精美菜肴的餐桌前,用细嫩光洁的手指拈起筷子,带着说不出的优雅,仔细品尝着自己最喜欢的菜式。
她很喜欢这个地方,经常过来犒劳自己。
当然,不会是一个人,还有自己的一个闺蜜。
有钱,当然就要享受。
虽说食物对于人类的概念,其实就是解除饥饿达到满足。
但是在吃的过程中,精美食物与粗糙食物之间同样有着天壤之别。
价格、材料、厨师、口味……有钱人能够肆意挥霍,穷人一块面包就已经足够。
这就是差异,这就是身份。
身穿黑色礼服的男侍站在餐桌旁边,小心翼翼侍候着客人。
他很年轻,非常英俊。
尽管黑色外套挡住了大部分身体曲线,仍然可以从胸前高高隆起的肌肉看出他很强壮,绝对是运动员的标准身材。
红酒的年份超过了十二年,味道醇厚。
王怡蕾多喝了几杯,眼睛有些迷离,身体也觉得微微发热。
她喜欢这个地方,喜欢有英俊强壮的男人围着自己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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