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卷三战火弥天 480章 转移视线(1/2)

二月的天,已经算是入春了吧。

天气依然挺冷的,要是少穿几件衣服,在露天睡着,依然会冻死人。

窗外的梅花,开得正艳,虽然不时被风吹得迎风乱摆,但是它的头,却从未低下过。

胡忧在窗前已经站了好一会了。

他在思考。

秦明出兵乐永城的消息,确实来得很突然,事前一点风声都没有。

乐永城,地处燕州南部,与狂狼军团控制的金沙州相临,再往南一百多公里,就是当年决定曼陀罗和紫荆花王朝命运的地方——小长安。

小长安之战,以紫荆花王朝的败北而结束。

紫荆花王朝的失败,给了年轻的曼陀罗帝国,一个崛起的长安之战后,里杰卡尔德的实力得到了高速的发展,最后建立了曼陀罗帝国。

相对的,紫荆花王朝也走向了破落。

作为距小长安百余里的乐永城,同样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据说当年要不是出了一些意外的情况,那场决定着两个新旧时代走向的决斗,应该是在乐永城开战的。

历史选择了小长安,让小长安在曼陀罗帝国的发展道路上,无比的亮眼。

但乐永城也是不容遗忘的。

“梅花很漂亮。”

红叶来到了胡忧的身边,换上居家服的她,少了几分英气,多了几分女人味。

淡淡的女儿香,从她成熟的身体上散发,让人忍不住想要拥入怀中,给予安慰。

“是我吵醒了你吧。”

胡忧的脸上,带出淡淡的歉意。

他本有很多地方可以去的,然而他却选择的红叶房间的窗台边。

不知道是因为这里的景好,还是因为这里有能让他心情平静的人。

“白天小睡了一会,晚上有些睡不着。”红叶轻轻的拨弄开眼前被风吹乱的刘海,露了她一双带着水一般柔情的双眸。

她总是之样,事事都护着胡忧。

连一个扰人清梦的罪名,都不愿让胡忧背上。

寒风吹过,红叶单薄的身体微微的颤料了一下,胡忧伸手,把她拥入了怀里。

红叶舒服的呻吟了一下,她很喜欢在胡忧杯里的感觉。

“我在想,我是不是应该去一趟乐永城。”

胡忧说出了自己一直在考虑的事。

乐永城名义上是在燕州的管辖之内,不过实际的控制权,并不在燕州。

当年里杰卡尔德在建国的时候,曾经大封过一批有功之人,和设立过一批特别行政区,乐永城也是特别行政区之一。

行政区,是一种特别的管理概念,说白了,就是它的管理权,在皇室的手中。

那里的税收,人事任命,都由帝国的皇帝直接负责,并不由军团或是地方统管。

从各个行政区的分部情况,和地理位置,胡忧能大约的猜到,里杰卡尔德设立行政区的目的,其实是想要在各州的交界点上,插下一根钉子,以便随谁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不得不说,里杰卡尔德是一个想得很远的人,他想了各种的办法,来帮助他的子孙,更好的管理这个帝国。

为了制衡,他取消文官制,把军方势力,划为军团和地方两大系统,又建立了行政区,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然而,他的子孙并没有领会他的意图,或是说,帝国皇帝频繁的去逝,使得他们跟本没有办法,真正的掌控这个巨大的帝国。

从巴伦西亚开始,曼陀罗历代的皇帝,对帝国的控制能力,越来越低,军团,地方,和行政区,都是各自为政。

名义上,他们还听帝国皇帝的,实际上,谁都在打着自己的小九九。

红叶皱了皱眉道:“据我所知,这乐永城被一个叫做马黄的人控制着。”

胡忧问道:“你对这个人,有所了解吗?”乐永城虽然军事地位很高,但是由于他的地理位置并不太好,道路交通也不是那么发达,所以胡忧还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红叶摇摇头道:“我也没有见过这个人,听我父亲说,此人脾气很奇怪,不是很好相处。

他似乎对帝都的事,并不感兴趣。”

经红叶这么一说,胡忧想起来了,这个马黄似乎两次皇帝的葬礼,都是托病不到。

皇室对他的行为,似乎也没有过问,现在看来,这里面应该还有什么他还不知道的东西呀。

之前还在犹豫,要不要去乐永城,现在看来,那是一定要去了。

反正是要去,那么就益早不益晚,第二天一早,胡忧就带人出发了。

秦明十万部队兵进乐永城,而乐永城的地方军,大约也有十万人左右,按红叶的意思,是让胡忧最少带五千人在身边,以防有什么不时之需。

不过胡忧左想右想,自己去那里并不是打仗的,带那么那人,没有什么大用,最后决定,只带一千人出发。

不过胡忧并不跟着这一千人一起走,他让部队三天后集结再出发,自己带着风吟,黄艳阳,等四五个人,先行离开浪天城。

燕州的雨季在七八月份,二月还不是燕州的梅雨季节,天气除了冷一点外,还是挺不错的。

三匹马跑在官道上,马上分别住着胡忧,风吟和黄艳阳。

胡忧这段时间出门,特别喜欢带着黄艳阳,一来是这个小子,对危险有一种天气的预知能力。

二来这小子挺好意思的,路上可以解闷。

三来嘛,朱大能,候三,哈里森等人,各自对有任务,忙得是脚不沾地,胡忧也不忍打扰他们的工作。

现在整个不死鸟军团上下,就像一个准备冲刺的赛车,从上到下是开足了马力,就连天才少女微微都忙得要死,严格算起来,也就是胡忧略微轻闲一些。

胡忧的轻闲,是建立在他把各种的分工,全都分发下去的结果。

自从当上军团长之后,他越来越体会到一句话,人力有穷尽,遇做大事,会要学会用人。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事事亲力亲为,那就算是做死,也做不做不完那如山的工作。

只有尽可能的把各种工作,分发着适合的人手中,才能更好的完成。

“哈哈哈……”走着走着,黄艳阳居然无端的笑了起来。

“少爷,你快看,真是笑死我了。”

这小子还挺会分享喜悦的,不光自己笑,还准备让胡忧也乐乐。

胡忧还以为是什么事,转头一看,原来是几个人赶着一群猪在路上走,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不是那么听话,在路上乱跑,弄得几个人手忙脚乱的追赶。

“这有什么好笑的,还不快去帮忙。”

胡忧瞪了一眼,当先跳下了马。

追上最近的一头猪,准备把它赶回主人的手里。

黄艳阳被胡忧瞪了个莫名其妙,摸摸鼻子,问风吟道:“风吟,你说少爷这是怎么了,自从出了浪天之后,我就没有见他笑过。”

风吟懒得理会黄艳阳,当是没有听见一样,也跳下了马,前去帮胡忧的忙。

“干什么了,一个两个的,都是那付德性。”黄艳阳嘟囔着,也下了马。

他到没有马上跑去赶猪什么的,而是先把三匹马给牵到路边绑好。

猪赶得怎么样,那是人家的事,这马儿要是跑掉了,他们可就得走路了。

有了胡忧三个人的帮忙,几头不听话的猪,终于都自由了位子,猪的主人对胡忧是千恩万谢。

在别人看来,这不过是几头不起眼的猪,在他们的眼里,这可是全家财产了。

“老人家,你们这是从哪里来呀?”胡忧接受了主人的道谢,借机问道。

这一路去乐永城,都没有见着什么人,想打听点实时的情况都不行,现在有机会,当然不能放过了。

“哦,我们是从乐永城出来的。”回答胡忧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

他穿着普通百姓最常见的布衣,膝盖部位,还打着补丁,不问可知,家境不是那么好。

胡忧喝了口风吟递来的水,顺手把手壶接到中年男人的手里,问道:“你们是一家人吧,是乐永城的居然吗?”

中年男人双手抱着胡忧递来的水壶,犹豫了一下,没有敢喝,又把水壶还回给胡忧。

这个水壶太漂亮,他怕弄脏了。

指着两个年轻一些的男女,和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中年男人道:“那是我的儿子和儿媳,小孙子。

我们是乐永城外山里的,不是乐永城民,乐永城封起来了,里面的人出不来。”

胡忧也从情报上知道一点关于乐永城的事,在秦明还没有开始攻城之前,乐永城就已经城门紧闭,不许进也不许出。

要不是这样,这条路现在应该满是逃难的民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连小猫也不多两三只。

“听说乐永城在打仗。”胡忧把水壶收了起来。

他这个水壶,是宁南帝国的御用品,有名的雕花壶。

他之所以递给这男人,不是想让他喝水,而是想试探这个男人的身份,是不是和他的衣着一样。

因为这一家子,出现的时间和地点,都有些蹊跷,他不得不防着一手。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