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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七章 爱护(1/2)

郑思远的回答,朱慕云哭笑不得。

这件案子,再怎么查,也只会无疾而终。

时间拖得越久,对郑思远和政保局就越不利。

可笑的是,郑思远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昨天晚上,本清课长,对政保局可是非常不满。

郑科长,案子如何了结,其实是有讲究的。”朱慕云劝导着说,日本人都是一根筋,让他们理解这些官场规矩很困难。

犯人救走了,这是事实。

怎么样让政保局留有一丝颜面,这才是最重要的。

许执一是本清正雄安插到政保局的,他本人在政保局,并没有复杂背景。

不管许执一是不是真的地下党,昨天晚上,他协助了地下党的行动,这是事实。

如果在结案的时候,把许执一的责任夸大,甚至将许执一定性为地下党,将是最好的结果。

至少,本清正雄不会再追究政保局的责任,毕竟许执一是他亲自任命的。

“昨天晚上没当值的警卫,可以跟你回经济处,其他人,还要接受调查。”郑思远固执的说。

他觉得,朱慕云只是在说废话,所以,根本就没把朱慕云的话,放在心上。

“好吧,那你慢慢调查。”朱慕云苦笑着说。

他心想,郑思远如果能调查出结果,那才是奇了怪了。

要是再拖上几天,恐怕又有人,会说他能力不足。

还有昨天的事,二科的人,刚进入树林不久,就被九头山的人发觉。

九头山的土匪,对树林熟悉无比。

他们对树林的熟悉,就像二科的人对城市的街道那样。

况且,九头山人多势众,二科的人进了树林,恐怕凶多吉少。

“朱副处长,得罪了。”郑思远躬了躬身,恭敬的说。

“支持你的工作,本就是我的职责。

今天二科的人没来齐,是不是昨天的人,还没回来?”朱慕云随口问。

“是的,他们还在执行任务。”郑思远不想多说,这件事涉及机密,他的保密观念一向很强。

就算朱慕云是同事,但也算无关人员。

朱慕云笑笑没吭声,回到码头后,马上去了镇南五金厂。

先是向李邦藩汇报了工作,余国辉的态度,他也得向李邦藩汇报。

“余国辉虽然当了警卫队长,但自认还是经济处的人。

他让我转达,以后处座的指示,坚决无条件执行。”朱慕云微笑着说。

孙明华的事情虽然紧急,但还是得分清主次。

余国辉的态度,李邦藩肯定也是很关心的。

“朱君,你还是很有眼光的。”李邦藩满意的点了点头,余国辉如果真的能做到,以后自己又多掌握一个部门。

“我也是在处座的正确领导下,才能发现他。

处座,我的缉查一科,现在可快掏空了。”朱慕云说,余国辉一离开,缉查一科就少了个警卫中队长。

至于一科的缉查人员,也还少两人。

“缉查一科的事情,你自己应该主动些吧。

你挑的人,我还是放心的。”李邦藩说。

“一科的人,我想从一处调一个,另外,从日语专修学校挑一个。

至于警卫队长,就从现在的小队长中,挑选一个。”朱慕云想了想,郑重其事的说。

从一处调人,那是早就答应了孙明华的。

虽然孙明华没有让他一定履行,但朱慕云既然答应,就不想食言。

至于从日语专修学校选人,他准备还用那个左泽路。

一处的人,虽说都是原军统古星站的,但只要到了一科,自己就有办法,让他们安心工作。

“从日语专修学校挑人,没有问题。

你把要求报上来,我让学校给你推荐。

至于警卫队长,在一科的小队长中产生,也可以。

但从一处调人,你是怎么想的?”李邦藩有些不解的问。

一处的人,可都是军统叛逃过来的。

这些人之所以集中安排,就是因为上面不放心。

而叛变一次的人,还可能会叛变。

如果让一处的人来经济处,该轮到自己不放心了。

“一处在局里的地位并不受重视,如果经济处能用他们的人,想必整个一处都会充满希望。

到时候,不但孙明华会感激,下面的人,更是向往我们经济处。”朱慕云说。

“之前我听到过传闻,还以为是戏谈呢。”李邦藩苦笑着说,他既然让朱慕云作主,自然就不会再干预。

而且,朱慕云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

一处看似是曾山的,但如果一处的人心,都向往经济处,说不定以后就是自己的呢。

一处的人,又不是洪水猛兽,放一个到经济处,也不算什么。

“用一个人,能让一处全部心向我们,这笔买卖,我觉得很划算。”朱慕云说。

“你可是经济处的干部,可不是商人。”李邦藩提醒着说。

朱慕云的口吻,越来越像个商人。

做什么事,首先考虑的是利益。

长此以往,他很担心。

“处座,一处的王志坚昨天晚上被杀,是不是军统干的?”朱慕云突然问。

“这还用说?

军统和地下党,最近太猖獗,局里已经计划,要展开报复行动。

最近一段时间,你的配枪要随身携带。

你的枪法不及格,怎么开枪怎么都生疏了吧?

得多去练练。”李邦藩提醒着说。

“我又不是行动人员。”朱慕云不以为然的说。

他有着双重身份,不管是地下党还是军统,都不会针对自己。

况且,他从事的是非情报工作,不会引起抗日分子的激烈对抗。

“你虽然不是行动人员,但你是政保局的人。

我们展开报复,对方不会还击?

不管什么时候,带把枪在身上,总是好的。”李邦藩提醒着说,朱慕云的军事素质令人堪忧,自己又不重视,真要是碰到意外,麻烦就大了。

朱慕云是他的爱将,也是他的财神,如果朱慕云出了事,很多事情都不会有这么轻松。

“好吧,从明天开始,我就带枪。”朱慕云无奈的说。

别看一把手枪,整天带在身上,也很沉。

“光带枪还不行,得带子弹。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警察局的光荣传统?”李邦藩说,朱慕云承认带枪,但并没有承认会带子弹。

当初在警察局的时候,朱慕云领枪后,都是不领子弹的。

“处座,带把枪吓唬吓唬别人就可以了,装了子弹突然走火。”朱慕云苦着脸说。

“好好的枪,怎么会走火呢?

从今天开始,你每天去领五十发子弹,连续射击十天。

枪法是子弹喂出来的,我就不信,你的枪法练不出来。”李邦藩命令着说。

“五十发子弹?

我手臂会断掉的。”朱慕云说,射击练习,确实是他所不喜的。

每次开枪,后坐力都会震得他手臂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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