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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一章 级别不够(1/2)

对朱慕云的“英勇”行为,郑思远是不太相信的。

甚至,他是完全不相信。

郑思远调来二处,与朱慕云接触的时间,也不算短了。

对朱慕云的为人,应该说是较清楚的。

其他人,或许郑思远还不敢下此断语。

可朱慕云是什么人?

贪生怕死,胆小如鼠。

论溜须拍马,朱慕云是行家里手。

但要与军统,面对面交手,朱慕云还没有这个胆子。

对朱慕云的这种行为,郑思远是恨之入骨。

可是,偏偏李邦藩,愿意相信他的谎言。

倒是朱慕云车的两个弹孔,不像是做假。

另外,邓阳春掉落的那把马牌撸子,是叶明泽的保镖击落的。

并不像朱慕云所说,是他与邓阳春搏斗,将之击落的。

虽然这把枪,是朱慕云交来的,但这份功劳,应该记得人家保镖头。

郑思远只相信,自己看到的。

至于朱慕云说的,全部有待调查。

甚至,他敢肯定,大部分都是失实的。

朱慕云为了彰显所谓的英勇,不惜编造谎言,实在令人不耻。

按照朱慕云所说,他在现场,还与邓阳春打过照面。

这一点,郑思远勉强能相信。

至于与邓阳春的搏斗过程,郑思远选择直接忽略。

如果朱慕云真的与邓阳春交了手,那现在他早成了邓阳春的枪下之鬼。

他车的两个弹孔,是明证。

邓阳春对他,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朱处长,你怎么会来汇丰银行?”郑思远不解的问。

郑思远从来不相信巧合,他相信,所有的偶然,其实都是必然。

为何是朱慕云遇到了此事,而不是其他人?

当然,如果是其他人遇到,他也同样会怀疑。

而且,他也暗怪,朱慕云作为宪佐班的队长,外出时,身竟然不带枪。

如果朱慕云手里有枪,或许能提前给叶明泽示警。

叶明泽身边的两名保镖,都有一身武艺,而且枪法出众。

如果朱慕云能提前报警,说不定,能避免这场悲剧。

叶明泽可是即将任的江西省长,如果他没死,古星情报机构的压力,将会轻得多。

“我来存钱。”朱慕云如实说。

今天,确实只是纯粹的巧合。

如果他早知道军统的行动,必然会避开。

像这种事情,能躲多远,会躲多远。

邓湘涛要是提前告诉了他,今天朱慕云都不会出现在法租界。

“存钱?

朱处长的钱,还真是花不完嘛。”郑思远讥讽着说。

这倒是个合适的理由,朱慕云身兼数职,每天日进斗金也不为过。

古星的达官贵人,总是喜欢选择这种外国银行。

像大日本的金正银行,只能依靠行政手段,才能揽到储户。

“昨天不是开了个庆功会?

朋友们很捧场,一定要花重金,买走我们的战利品。

难得大家一片心意,总不能拒人于千里之外吧。”朱慕云解释着说。

不管用了什么手段,至少从表面看,确实是那些商人,抢着要买他的战利品。

“你倒是生财有道。”郑思远冷冷的说。

他不知道是羡慕,还是忌妒。

但心里,确实很不舒服。

好像什么好事,都被朱慕云占了。

虽然他是日本人,可是李邦藩对朱慕云的信任,一点也不亚于自己。

“局座,我见过军统的人,邓阳春的照片,咱们有了。

可是另外那两人,那未必。

是不是请个画师,将那二人的模样画出来?”朱慕云不再理会郑思远,向李邦藩汇报着说。

朱慕云与郑思远是平级,而且,朱慕云还身兼数职,论地位,他还高一些。

算朱慕云不理会他,郑思远也没有办法。

再说了,这个案子,应该是宪兵分队的,政保局未必能插得手。

郑思远此时问话,朱慕云愿意配合,是他给郑思远面子。

算他一句话不说,也是合情合理的。

“你记得住,那两人的模样?”李邦藩问。

但他很快,相信了朱慕云的话。

不管朱慕云有什么缺点,他细心、认真工作的态度,一直给他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应该没有问题。”朱慕云笃定的说。

其实,他自己都能画出来。

朱慕云的素描,水平越来越高。

可是,这样的技能,还是藏拙较好。

而且,朱慕云早决定,算是模拟画像,也只说画出个七八分像。

邓阳春身边的两人,虽然他只是匆匆瞥了一眼,但他们的脸部特征,已经全部记在他脑子里。

但是,如果将画像,画得惟妙惟肖,对军统的人,也不太好。

有个七八分像,算见到本人,也未必能认得出来。

但是,这两张画像,拿给叶明泽的保镖去看,他却觉得,很像。

毕竟,他只是匆忙看了一眼,对他们的印象似是而非。

朱慕云既然画了出来,他自然觉得很像了。

现在,邓阳春三人的画像,都已经有了。

这为破案工作,带来了巨大的便利。

特高班的人,拿着他们三人的画像,开始查找他们,是如何进入法租界的。

叶明泽遇刺,不敢说会载入史册,至少。

在古星的抗战史,将会留下浓厚的一笔。

如果这件案子,不能破获,对古星的各个特务机关,也是一次打击。

案发后一个小时,古星几个特务机关的首脑,都聚集在胜利街合作路一号。

本清正雄、李邦藩、小野次郎,在小野次郎的办公室,研究叶明泽的案子。

其一个最重要的议题,是叶明泽的案子,是政保局来调查,还是宪兵分队来调查?

小野次郎觉得,这件案子,发生在法租界,理所当然,应由宪兵分队调查。

而李邦藩认为,叶明泽是江实业银行的总经理,而江实业银行并非位于法租界,所以,这件案子,理应由政保局负责。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本清正雄最终决定,此事由宪兵队特高课负责。

政保局和宪兵分队,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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