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265章 薰儿和沐辰唱戏(1/2)

第265章    薰儿和沐辰唱戏

三天后,萧家议事大厅

“妈的,加列毕那个老混蛋太嚣张,竟然敢明目张胆地抢生意!”

萧战坐在大厅中,一脸的愤怒,怒砸着桌子。

茶杯中的茶水被溅了一桌子。

“这才只是三天,我们萧家的坊市已经损失惨痛。

剩余的商户,如今也在人心惶惶。

根据我的眼线来报,这些剩余的商户大多数已经和加列家族见了面。

现在这些老顾客还顾及以往的一些交情,没有将事情坐着很难看。

若是继续下去,要不了多久这些老顾客也会离我们而去。”坐于下方的二长老,也是眉头深皱,咬牙切齿。

萧家的坊市,可是萧家重大的收入来源。

一旦坊市受到威胁,严重的话,萧家就会走到尽头了。

“要不,我们去抢了加列家族的丹药。

就算抢不到,一把火烧了他的丹药也行。”三长老目露凶光,声音森然道。

“不行。

加列家族的丹药,全部来自于外人之手。

你能想到这一点,加列家族一定也想到了这一点。

丹药的储存地,一定有着重兵把守。

就算我们毁了他的丹药,他还可以去进丹药。”萧战脸色阴沉,无奈地摇着头。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总不能束手待毙吧。

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我们萧家的坊市就要关门。

一旦萧家坊市关门,萧家就会破产。

后果可是不堪设想。”三长老着急道。

听着三长老的话,萧家的议事大厅乌云笼罩。

全部陷入了沉默。

不一会儿,萧家的大长老走进了大厅。

“怎么样?”萧战问道。

所有人的眼神,全部聚焦在萧家大长老的身上。

“我已经派人去打听了,加列家族的弟子没有任何的动静。

根本查不到他们到底是从哪里进购了这么多的复伤丹。”萧家大长老皱着个脸。

“妈的,我们再熬几天吧。

若是加列家族再不知收敛,大不了我们就鱼死网破。”萧战手掌握拳,重重地锤了一下桌子。

大厅内,古薰儿坐在一个角落,看向身边的沐辰。

直觉告诉古薰儿,最近乌坦城的风云,都是沐辰搅动的。

“薰儿,该你上场了。”沐辰低声道。

“我?”古薰儿神色错愕。

沐辰凑在古薰儿的耳畔,对着古薰儿耳语着。

古薰儿点点头,起身走到了大厅的中央。

“萧战叔叔,三位长老。

薰儿有着一个办法,能够解得了萧家的困局!”古薰儿道。

“是什么办法?”萧战激动地问道。

作为萧家的族长,他可是知道古薰儿身份不凡呐。

“萧战叔叔,不就是复伤丹么,就将萧家搞得鸡飞狗跳。

加列家族有着复伤丹,复伤丹只是一品的丹药。

若是我们也能够拥有一名炼药师援助,萧家的困局将会迎刃而解。”古薰儿道。

“这个办法行不通。

米特尔拍卖场的确拥有着一名炼药师。

只是谷尼大师他看在以往的情面,给我们炼制了一百枚回血散。

米特尔拍卖场不插手地方势力的纷争。

不会继续援助我们。”萧战道。

“萧战叔叔,我说的不是谷尼,而是在场的一名炼药师。”古薰儿道。

“在场的一名炼药师?”萧战眉头一皱,道:“我们萧家的子弟当中,可没有能够成为炼药师的弟子。”

想要成为炼药师,条件十分的苛刻。

必须拥有超于常人的灵魂感知力,还需要身俱火和木双重属性。

不仅萧家没有炼药师,整个乌坦城十年来,都没有出过一名炼药师。

足以可见炼药师是有多么的罕见。

“薰儿小姐,您不会是一名炼药师吧?”萧家的二长老询问道。

“我当然不是炼药师。”萧薰儿摇摇头。

她虽然拥有金帝焚天炎,但是她还不是一名炼药师。

“那这样的话,大厅内可就没有炼药师了。”萧家的三长老道。

“不,还有一个人。”萧家大长老看向原先古薰儿坐着的地方。

“对,还有沐辰。”萧战回过神来,眼神落在沐辰的身上。

沐辰?

沐辰?

沐辰?

大厅内的所有人,眼神全部聚焦在沐辰的身上。

“薰儿,你怎么把我的身份泄露了?”沐辰责怪道。

呃!

呃!

呃!

萧家大厅内的所有人,纷纷惊愕不已。

沐辰的这句话,岂不是在不打自招。

他沐辰就是一名炼药师。

“这流氓竟然还是一名炼药师!”萧玉神色呆滞。

“沐辰小兄弟,你真的是一名炼药师?”萧战也是质疑和惊讶地看着沐辰。

沐辰点点头。

“小兄弟,还请你救我萧家。

为我萧家炼制丹药!”萧战起身走到沐辰的面前,对着沐辰抱拳行礼。

“这……”沐辰犹豫了。

为了帮助古薰儿完成任务,同时也完成他自己的任务,这个逼还是不能不装的。

“小兄弟,我给你跪下了。”萧战太激动了,竟然真的对沐辰跪了下去。

“萧族长,你这是干啥?”沐辰眉头一皱,没有去扶起萧战的意思。

“小兄弟,还请你救救我们萧家。”萧家大长老紧随其后,也对着沐辰跪留下下去。

“沐辰哥哥,我知道这只是萧家的事,能否看在我的面子上,帮萧家这一次。”古薰儿含笑道。

“薰儿,你这不是为难我么?

让我插手乌坦城的势力纷争。

一旦我插手,意味着我必会得罪加列家族背后的那名炼药师。”沐辰眉头微皱道。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