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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不弃河西(1/2)

各国皆有,数亿贳贷。

五十五国相加,足有二百亿之巨。

先前,皇上和亲西域。

问各国送亲使,诸国何所需?

诸使皆言,乞造蓟式王城。

皇上,遂命国中能工巧匠,远赴西域。

待都护府城它乾筑毕,便为五十五国,五十六国主,督造王城。

待王城筑毕,又陆续增筑都护百城。

历经十载。

西域百城,皆与蓟国比同。

制霸绿洲,圩田自养。

商路通达,日进斗金。

诸国主,深得季汉营城之便利。

遂不惜工本,大肆改筑,国中列城。

举债遂成必然。

果然,奇观误国。

除去皇上所设,亿钱额度。

且足有五千万,不计利息,不设归期。

仍不足用,于是乎,十载之间,贳贷上限,一增再增。

“积羽沉舟,群轻折轴”。

终归,积沙成塔,集腋成裘。

偿还利息,亦渐力不从心。

或有人言,诸国不过数亿贳贷,何故无从偿还?

须知,西域诸国,多为城邦。

小国寡民,不过数千之众。

便是域内大国,亦不过十余城。

绿洲稀少是其一,丝路沿线乃其二。

能如西域都护府这般,十年如一日。

穿渠引水,筑路营城。

只为经营绿洲熔炉。

西域诸国,凤毛麟角。

且经商利百倍,无人乐于种田。

试想,若粮秣皆需外贩。

西域诸国,花钱如流水,亦是自然而然。

西域诸妃,皆有家俸。

然诸国主,耻于索取。

唯恐被国人所轻。

举债度日,遂成日常。

何况,皇上有求必应,不设归期。

细看西域诸国《贳贷集簙》,皇上遂有定计:“免诸国贳贷,增十亿为限。”

“喏。”右丞荀攸,心领神会。

皇上免除诸国举债,再增贳贷上限至十亿。

先施恩,再言利益。

“若诸王无异议,西域客籍可开。”皇上,人君南面之术,已臻化境。

“主上,明见。”群臣下拜。

得四十万户客籍,都护百城,口破千万。

绿洲熔炉,实至名归。

待太上皇廷,定都长安。

横竖十里,旁开八市。

周回四十里之它乾城,足可称通都大邑。

皇上立为域中郡,亦是郡国并行,两汉遗风。

若将西域,比作一州。

五十五国,悉充诸侯国,它乾立郡,并百城为十县。

足比一大郡。

试想,域中一郡,足有千万之众。

当是西域,中流砥柱,定海神针。

何况,百城深嵌诸国,制霸绿洲,各据丝路要冲,犬牙交错,陈兵于境。

诸国岂生二心。

且西域大国,如康居、大小乌孙等,皆行国。

尚未能如南匈奴、高车、乌桓等,改游牧为农牧,筑城定居。

一年中,仍有半载,逐水草而居。

故民人流动频繁,且不以为计。

余下丝路城邦,通商往来,数年乃至数十年不归者,亦大有人在。

若能许以重利,编入客籍,亦非不可为。

试想,贳贷提限至十亿,先前欠账,一笔勾销。

如此大利。

诸国主,岂不甘之如饴。

些许民众,好比离群羔羊,弃之不惜。

于百城客庸而言。

补足十年客税,可入都护府籍。

从此,与旧国再无瓜葛。

毋需受制于人。

忍受苛捐杂税,盘剥之苦。

何乐而不为。

皇上,本欲客税减半。

毕竟,市租、假税、工税、算缗等,多归都护百城收取。

唯户赋、口赋、算赋、更赋、赀赋,各归其国主。

却为右相劝谏。

右相言,经商利百倍。

与国中客庸,多务农工不同。

西域百城客庸,多为游商。

百倍获利,岂可再减税过半。

况蓟国客庸,税赋亦无不同。

皇上言善。

六百里传诏。

命西域都护府,依计行事。

待八月案比,西域都护府,增编户近四百万众,纳税足有四百余亿。

百城口破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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