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不弃河西(2/2)
城均十万众。
居延外道,粮草辎重,接车如龙。
蓟国新谷,广输西域。
再加各城圩田大成,蒲桃酒、白叠布等,诸多西域名产,远销蓟国。
通商互市,各取所需。
假以时日,待绿洲熔炉,向化成一。
可补陇右关中,人力之缺。
效仿蓟商会。
皇上已命都护府,立西域商会,建交易所。
“寄田券”、“寄舱券”,如约获利。
西域骆驼,号“沙漠之舟”。
寄舱,便是“寄驼”。
可想而知,百城豪商,趋之若鹜。
须知,天下法蓟。
《蓟法》稍作增补,不日当成《季汉律》。
蓟人衣食住行,皆与《二十等爵》匹配。
换言之,寄券购买份额,因爵位高低,而有多寡之别。
为求巨利,多豪掷亿万,求增民爵。
蓟国二十等爵。
积勋而升,非功不授。
亦如前言。
八月案比,与蓟人息息相关,便是升爵。
编户齐民,如约偿还,足额赋税,未有作奸犯科及图为不轨。
满五载,升公士。
满四载,升上造。
满三载,升簪袅。
满二载,升不更。
再满一载,可升大夫。
编户齐民,升民爵五等,计十五载。
若父辈为蓟人,分户不析产,年二十成家立业。
待位居大夫爵,当三十有六。
又谓“万事开头难”。
前三等民爵,足需十二载,方能如愿。
客籍之利,亦在于此。
补满十载客税,可入都护府籍。
得二等上造民爵。
只需再过二载,可升三等簪袅。
又满二载,升四等不更。
再满一载,可升五等大夫。
六等官大夫,非仕不授。
然可豪掷十亿,买爵一等。
西域入籍豪商,多有满十五载,为大夫爵者。
豪掷十亿,爵升官大夫。
不下百人。
于是,先行后效。
季季皆有满十五载,为大夫爵者,豪掷十亿,爵升官大夫。
或数人,或数十,或至百。
《蓟法》,关内侯以下,“爵位荣身,不(泽)被子孙”。
虽不可世袭,然其利之大,断难舍弃。
如官大夫,岁俸三百石。
可:“乘公车,衣四采,补备吏,纳次妻”等。
诸多便利,远非常人可比。
乃至西域赋税,冠绝陇右。
家国天下,利益之重。
季汉朝野,再无人敢言,弃四郡河西,并省都护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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